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28 来源: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以及进入体检人员情况、体检有关要求等事项予以公告。
一、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承担,包括主检医生增加的检查、检验项目费用。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1张2寸免冠照片。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应在体检前8小时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按通知时间到达体检集合地点,并注意交通安全。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集合地点,视为考生本人自动弃权放弃体检资格。
(五)参加体检的考生本人应配合进行体检,如实、逐项填写体检表,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
(六)因特殊原因当天不能完成体检的,考生需提出推迟体检的书面申请,经体检医院签署意见后由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研究审批。
(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根据《公告》,某岗位因体检考生本人自动弃权放弃报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额,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果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请已参加面试的考生做好递补体检准备。
联系电话:028—86701296
附件: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