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办公需要,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对“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应答文件。
一、比选项目名称
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采购项目
二、比选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比选内容为: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风冷热泵模块机组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预算控制价:14万元)
(三)采购内容:本次比选货物和售后服务内容包含原设施的拆除清运、风冷热泵模块机组主机和附属设施涵盖的全部项目、现场主体吊顶恢复等内容。
(四)比选申请人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若比选申请人的投标产品不是自己生产,必须提供空调主机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应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领取比选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比选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比选应答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或中选资格被取消。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的获取期限(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3年7月24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的获取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51号
3.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比选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售后服务地点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并进行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比选。
五、递交比选应答文件地点:
1.比选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17:00,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51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应答文件。
六、比选代理服务费
本比选文件不收取服务费
七、比选公告在《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门户网》公示。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四川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51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8-86157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