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移交移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问题线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8月3日,厅党组书记、厅长孙建军主持召开2020年第22次厅党组和第20次厅务会。
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暂行办法》对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岗位数量及核定原则,聘用的条件、程序、方法,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完善了厅人事制度体系,填补了制度空白;将对规范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权益,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厅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意见》和《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厅务会指出,全省自然资源督察工作起步较早,居于全国前列。四川在全国率先向市(州)派驻督察员28名,实现了市(州)派驻督察全覆盖;绵阳等6个市(州)先后向县(市、区)派驻督察员45名。根据督察制度运行一年多存在的问题和原城乡规划督察相关规定,借鉴兄弟省市已经制定出台的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制度,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意见》和《管理办法》十分必要。同时会议强调,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通过《意见》和《管理办法》的出台推动自然资源督察工作,同时注意收集执行当中存在的问题。
党组会还审议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移交移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问题线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送审稿)》、中央财政2020年度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等议题。厅务会还审议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送审稿)》的请示,《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全省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送审稿)》的请示等议题。
在家厅领导,厅相关处(室、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