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日前,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第9次厅务会审议通过,《四川省政府投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实施。这是在前期完成我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填报的基础上,推动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一步。
《管理办法》包括4章20条,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
一是明确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主体信用录入、信用评价、公示公告、结果应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分工。
二是建立了建设市场信用数据库平台,通过信用平台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录入、评价、公示、监管等相关工作。
三是制定了“四等八级”的市场信用等级,并通过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细化各项指标评价标准,并明确了对评为C级、D级信用主体的市场禁入时限限制。
四是实行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将主体的信用信息和信用评价结果积极应用到各地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中。
五是强化了市场主体信用与信用评价的监督管理,对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主体不良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明确规定了的信息填报与公示的时限和时长,同时通过建立信用修复机制,确保公示信息准确。
我们希望通过本《管理办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全省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秩序,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市场体系,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固的地质环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