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的通知
日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2023年5月6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该文件由《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个文件合并后重新修订发布。
近年来,我省不断深化矿产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和矿业权登记“一网通办”。以全程网办模式实现了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增设了登记通道、报部通道、市县通道、遗失补证通道等网上便民服务。开通了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网上征收等信息化功能。
为保持管理政策的有效衔接,提升矿业权登记行政审批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出台了《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精简和规范矿业权登记申请资料的通知》,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服务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增强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通知》分五部分,共二十一条,其主要内容有:
(一)矿业权申请资料清单要求。简要说明矿业权申请资料清单的制定以及类型的划分。
(二)矿业权申请资料申报要求。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资料提交方式、电子及纸质资料格式、特殊情形需提交的资料等进行了明确要求。
(三)矿业权申请(登记)书要求。明确了矿业权申请(登记)书填报及制作要求,规定了坐标系及高程标准。
(四)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明确了需要提供对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的事项类型,以及意见获取方式。
(五)其他规定。说明了部颁证矿权省厅出具意见所需资料、矿业权许可证遗失补办流程、办理结果领取所需资料、《通知》施行期限等其他规定。
《通知》进一步简化探矿权转采矿权程序,取消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事项。进一步精简矿业权申请资料,取消探矿权申请资料中的地质资料汇交凭证等资料,采矿权申请资料中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复文件等资料。进一步规范了特殊情形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矿业权登记申请提交方式。进一步明确了办理结果领取要求。
三、政策出台意义
《通知》是矿业权登记审批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我省矿产资源改革工作重要文件。《通知》的制定,搜集了申请人经常咨询的问题和矿业权登记审批退件中常见的错误并予以明确,《通知》出台后,全省矿业权登记审批都应围绕《通知》精神,全面开展相关工作,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进一步精简规范我省矿业权登记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矿业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