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丹棱县杨场镇人民政府非法占地案
发布时间: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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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眉山市丹棱县杨场镇人民政府未经批准占用丹棱县杨场镇金牛社区6组4042.82平方米土地修建汽车客运站。其占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其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土地部分第六项)的规定,2019年12月27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042.82平方米土地;2.没收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3.对非法占用的4042.82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40428.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