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矿产资源规划区块调整审查专题会
发布时间:2024-07-15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为贯彻自然资源部和省厅关于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勘查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一年可集中调整一次”要求,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7月12日,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春虎组织召开2024年矿产资源规划区块调整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巴中市等8个市(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区块调整方案》。
李春虎强调,矿产资源规划调整要坚持产业主导,规划区块设置要重点服务产业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资源保障。要坚持合理布局,立足资源禀赋,优化规划区块选址,统筹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坚持联合审查,提高审查质效,指导市(州)做好规划区块调整工作,严格落实规划调整成果。
厅规划局、修复处、耕保处、地勘处、矿权处、矿保处、执法局,省国土科研院相关负责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