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印发《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始终,是矿政管理的基础和关键环节,是确保资源安全和经济安全的重要前提,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扎实履行“两统一”职责的核心关键。
《通知》对地勘单位注册公示、勘查实施方案管理、样品分析测试、野外地质勘查、储量报告编制和评审、储量年报统计、地质资料汇交等储量管理全过程做出“链条式”规定,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储量工作质量,确保储量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同时,《通知》分别对矿权人、地勘单位、评审专家及机构、主管部门在储量管理中的责任追究作出规定,并制定相关保障措施。
这是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背景下,省厅以储量管理作为切入点,制定规范和优化储量管理的具体举措,有利于客观、准确掌握矿产资源储量家底,有助于提高矿政管理工作质量,有效保障能源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