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徐志文主持召开《四川省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总体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座谈交流会,通过与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规划任务较重的市(州)、县座谈交流,了解各地推进避险搬迁主要做法和存在的困难,研究下一步举措。
会议指出,针对我省防灾减灾的严峻形势,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研究制定了《规划》,这就是要在源头上破解“反复受灾、反复投入、反复治理”的工作困局,有效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确保受威胁村(居)民远离山洪地质灾害威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前,相关市、县避险搬迁工作成效显著,形成的避险搬迁经验做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值得各地借鉴学习。
会议强调,各地要准确把握规划重点任务,全力推进规划任务落地实施。要严格认定避险搬迁范围,优先搬迁位于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高、极高风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范围内群众,推动避险搬迁由隐患点向“隐患点+风险区”转变,整体降低全省地质灾害风险;要做好搬迁资金和政策统筹,提前谋划规划选址用地、基础设施配套、生产资料配置等工作,着力解决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就医养老、就业就学等急难愁盼的问题。同时,各地要紧紧抓住2023年特别新增国债支持避险搬迁安置的重要契机,统筹做好项目申请等工作,为规划顺利实施争取更多支持。
会议要求,省厅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引,及时解决市县在避险搬迁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大幅降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编制避险搬迁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实施,坚决打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攻坚战、持久战,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筑牢安全屏障。
会上,绵阳市、巴中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青川县、通江县、平武县、仪陇县、石棉县、茂县、木里县、泸定县分别围绕推动本轮避险搬迁规划实施作交流发言。
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谢安军,二级巡视员杨旭,厅相关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绵阳市、巴中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政府分管领导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青川县、通江县、平武县、仪陇县、石棉县、茂县、木里县、泸定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