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孙建军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加快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研究部署,全力推动全省田长制落地落实。
会议指出,《意见》是在梳理总结近年来我省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经验成效、问题短板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深入开展基层调研、广泛学习外省先进做法等方式,对在全省建立田长制制度体系等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后形成。6月18日,《意见》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后,省厅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加快推进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建立,会同省委宣传部通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开展系列主题宣传等方式做好田长制宣传解读,研究制定了2022年及今后三年推行田长制的具体工作计划,初步明确了建立健全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时间表、路线图。
会议强调,田长制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最基础的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田长制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关键举措,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要加快做好田长制前期各项工作,确保到2022年年底,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初步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每一块耕地都有田长负责;到2025年年底,田长制责任全面压实,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保护更加有力、执行更加顺畅、管理更加高效、监督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
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田长制日常工作架构和工作机制,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强化专项资金保障,配备必要的人、财、物等资源。要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强化科技手段支撑,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提高巡查调度的精细化程度,提升耕地保护工作水平。要强化监督考核,将田长制执行情况作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内容,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健全部门共同管理机制,调动各方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加强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明仓、丁湘,厅总工程师罗旭刚,厅二级巡视员杨治雄,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