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征求《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试行)》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工作,我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2月20日—3月22日。相关意见建议请详细说明修改内容及修改依据,并于3月22日24: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21491094@qq.com(标题请注明“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意见建议”)。
附件:1.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2月20日
(联系人:李阳,联系电话:028—8703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