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
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sc.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4号;邮编:610072;联系电话:028-87036180;电子邮箱:scgt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省政府、自然资源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要求,以全面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为目的,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合法、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定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清单。按照《条例》的规定,研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等制度文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准确、规范运行。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厅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全面提升厅机关政务公开思想认识;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全省系统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提升全省系统的政务公开理论水平。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结合我厅职能职责、重点任务和群众关注焦点,切实抓好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规划、土地利用、地籍管理、矿政管理、地质灾害防治、人事财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7351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5条,政务动态类信息5001条,政策解读信息8条,办件查询4771条,审批结果418条,开展互动交流征集调查4期,转载重要政策信息19条,纠错866处。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发布信息9226条,其中出让公告2311条,出让结果公告6562条,其他公告353条。积极向上级部门报送重要政务信息。报送省政府网站信息629条,公开省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答复19条。与省政府网站共建土地出让公告、出让结果、土地变更、征地信息等4个栏目,共享信息8843条。
(三)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闭环管理制度,实施办理进度管控,严守答复期限。严把依申请公开答复审核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严格开展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对不予公开的事项做到有理有据,全面降低复议、诉讼纠错率。进一步规范答复内容,及时调整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模板。2019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072件,按期答复1022件,50件正在办理中,实现连续4年办理零逾期、零漏件。
(四)强化信息平台建设。坚持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在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放管服’改革专栏”“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行政执法”等群众关注热点栏目。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变化,从域名管理、栏目优化、内容审查等方面及时调整网站内容,完成机构改革相应政务公开网站的修改、变更,对迁移上省级政务云的各类网站和信息系统进行隐患排查和漏洞加固,确保安全稳定运行。积极做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所有审批事项在平台上按时办结;做好平台升级工作,修改完善平台事项要素。从2019年9月1日起实现全省建设用地全流程网上远程直报,真正实现“审批不见面”。
(五)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推动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在厅门户网站开发数据接口,采取数据交换方式与省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相关信息同步更新,实现部门信息数据共享,目前在该平台上归集行政许可信息1201条,行政处罚信息270条。
(六)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标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未落实整改的,予以通报。指导、督促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主动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存在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当的市(州)、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提醒和约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4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6 |
4 |
96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4 |
8 |
73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1 |
10 |
7 |
行政强制 |
0 |
1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10416.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34 |
36 |
0 |
0 |
0 |
0 |
107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6 |
0 |
0 |
0 |
0 |
2 |
6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66 |
12 |
0 |
0 |
0 |
1 |
47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84 |
24 |
0 |
0 |
0 |
1 |
50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3 |
0 |
0 |
0 |
0 |
0 |
33 |
|
2.重复申请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七)总计 |
1052 |
36 |
0 |
0 |
0 |
2 |
109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8 |
2 |
0 |
0 |
0 |
0 |
5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0 |
6 |
3 |
23 |
62 |
0 |
0 |
4 |
1 |
5 |
0 |
0 |
28 |
28 |
5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人民社会公众对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的期待不断增强、公开领诉求不断增多,我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的制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2020年,我厅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从以下方面改进:
一是认真梳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我厅职能职责,及时对全厅的政务公开内容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家底,不断更新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公开渠道。对新增的行政审批事项内容及时进行完善,让行政审批事项在阳光下运行;对互动栏目进一步优化,确保政民互动无门槛、高效、便捷。
二是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我厅职能职责,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强化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与社会公众生活密切的土地征收、地灾防治、土地市场等民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务阳光透明。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加大对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召开全省自然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提升公开理念,加大力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市(州)自然资源局绩效考核内容,以考评促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