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推进自然资源工作在法治轨道运行,大力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尊崇法治,以上率下捍卫法律威严。该局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持续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敢于承担责任、塑造良好行政机关形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截至目前,该局行政诉讼案件局长出庭应诉6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达100%。
敬畏法律,出庭出声化解实质争议。该局局长全程参与应诉,始终以严谨的态度、清晰的思路阐述部门的观点和立场。他认真倾听原告陈述,充分关注每一个细节,有理有据有节地回应当事人的诉求,达到“一把手”既“出庭”又“出声”的效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今年以来,该局主要负责人先后6次出庭出声,主动参与庭后调解,推动长达4年的老难案件得到合理性化解。
厉行法治,以案为鉴提升执政能力。该局以行政诉讼案件为借鉴,组织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参与旁听,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自2024年以来,该局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旁听9次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同时,实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业务学习制度,将会议前30分钟作为“学法”必修课,深入分析行政诉讼案件,紧扣耕地保护、规划引领、土地利用、矿政管理、执法监察等方面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系统政策法规业务学习,弥补行政管理工作中运用法律知识“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