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苍溪县元坝镇石门社区五组农户毛某在村委会的协助下自行拆除了基本农田里的建房,恢复了耕种条件。苍溪县自然资源局、苍溪县农业农村局、元坝镇政府进行了现场监督。
据悉,当事人毛某老房地处地质灾害滑坡区。今年,当地政府为该户进行了易地搬迁建房选址,为节约新建房地基开挖成本,该户擅自更改建房选址规划,在自己承包地里建房。在建房过程中,驻地自然资源管理人员巡查发现当事人毛某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房,立即上报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和元坝镇政府,元坝镇政府与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导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后,当事人毛某同意自行拆除并恢复耕种条件。与此同时,元坝镇政府组织专班人员与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对该农户建房进行了重新选址。
今年以来,苍溪县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先后对月山乡、河地镇9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进行了成功拆除,并进行了复垦。此次拆除复垦行动,有效震慑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这不仅是苍溪县以铁腕手段整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一次行动,还是拆违工作的一次正能量宣传,在全县营造了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苍溪县将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坚持刚性执法、强力精准查处,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