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地灾防指办函〔2025〕3号
各市(州)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四川省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
四川省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行动实施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常态化、实战化协同动员演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胜于救”,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纵深推进面向基层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工作,打通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避灾能力,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行动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4〕2396号)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的工作要求,按照“赋能防灾一线、分级分类实施、点面结合开展、全面协同推进”的原则,扎实开展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分级综合培训、分类避险演练、立体宣传教育,将基层急需的“应知应会”和直接相关的政策规定、专业知识及实践案例,通过“实践分享+经验交流”“专家辅导+案例讲解”、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组团式巡回指导等方式,普及贯通到受地灾威胁群众、基层一线防灾人员、支撑队伍技术人员、防灾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组织指挥和应急管理能力,提升驻守专业技术支撑队伍的支撑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响应、临灾避险能力和全社会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主要任务
结合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点和多年宣传培训演练经验做法,分综合培训、避险演练、科普宣传3方面,开展13项重点任务。
(一)地质灾害防治综合培训
1.驻守技术支撑队伍培训
(1)省级示范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驻守技术支撑队伍业务骨干。
培训方式:线上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省级驻守技术支撑队伍专题培训会。
组织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质调查局驻川单位。
时限要求:2025年5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四川省地质灾害避险转移闭环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导则》《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指南;②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综合遥感识别监测、精细调查评价、汛期“三查”等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价技术方法;③区域气象风险预警和自动化监测预警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技术;④防御响应流程、应急调查监测、次生灾害防范和信息报送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支撑技术方法;⑤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总体要求、体系构成、建设内容、动态更新以及试点经验等内容;⑥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内容。
(2)市县级培训
培训对象:各市(州)、县(市、区)驻守技术支撑队伍。
培训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培训。
培训载体:专题培训会、分片分批培训、发放培训资料等。
组织实施: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培训下属单位驻守技术支撑队伍,其他驻守技术支撑队伍由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省地质局、省地调院或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纳入其统一培训。
时限要求:2025年5月底前完成1次。
培训重点:本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及年度防灾工作任务要求;其他同省级示范培训。
2.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行业部门负责同志培训
(1)省级培训
培训对象:21个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重点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政府主要领导。
培训方式:线下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结合“研讨班”、汛期省级联合督导动员培训会议等统筹开展。
组织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省直相关部门。
时限要求:2025年年底前。
培训重点: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③省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工作方案;④地质灾害防治典型案例。
(2)市级培训
培训对象:本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重点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培训方式:线下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专题会、培训班等。
组织实施: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时限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办法(试行)》《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②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工作方案;③本市(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要求;④本市(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要求;⑤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与典型案例。
(3)县级培训
培训对象:本辖区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重点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培训方式:线下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专题会、培训班等。
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时限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四川省地质灾害避险转移闭环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导则》《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办法(试行)》《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②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工作方案;③本县(市、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要求;④本县(市、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要求;⑤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与典型案例;⑥“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要求;⑦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风险研判、预案启动、信息发布、临灾处置、避险转移和人员安置管控等地质灾害防范全过程要求和各环节责任;⑧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内容。
3.群测群防人员及受威胁群众培训
培训对象:隐患点和风险区基层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
培训方式:“线下+线上”“室内+现场”等多种形式灵活开展培训。
培训载体:县乡专题培训会、进村入户宣讲行动、分片区培训、播放坝坝电影、开坝坝会、发放宣传画册等,可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常态化巡查排查、当地防灾宣传教育、避险演练等统筹开展。
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县(市、区)驻守技术支撑队伍。
时限要求:2025年持续开展,4月底前完成1次全覆盖培训。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识灾辨灾、巡查监测、信息报送与典型案例;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自动化监测设备预警信息接收、传递与响应;③避险逃生常识及现场处置应对;④群测群防管理要求和成功避险奖励政策。
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业务人员培训
(1)省级示范培训
培训对象: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
培训方式:线下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省级专题培训会。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厅。
时限要求:2025年4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①四川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要求;②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及现场调查处置;③地灾防治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管理相关政策及要求;④地灾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要求;⑤新一轮避险搬迁摸底调查、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相关要求;⑥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使用与运维;⑦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内容。
(2)市县级培训
培训对象: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
培训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市县级专题培训会。
组织实施: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时限要求:2025年5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②市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要求;③市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要求;④“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要求;⑤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风险研判、预警发布、预案启动、临灾处置、避险转移和人员安置管控等地质灾害防范全过程要求和各环节责任;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储备管理及资金使用要求;⑦地质灾害防治信息业务管理系统使用与运维;⑧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要求;⑨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机制解读;⑩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内容。
5.在建工程等行业领域培训
培训对象:在建工程涉及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有关人员。
培训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
培训载体:相关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专题会或培训班,可结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筹开展。
组织实施: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培训师资力量、培训案例,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能源、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组织实施。
时限要求:2025年5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要求;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要点;④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预案启动、信息报送、临灾处置、避险转移和人员安置管控等地质灾害防范要点;⑤在建工程典型案例剖析;⑥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内容。
6.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从业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四川省内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从业人员。
培训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培训。
培训载体: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
组织实施:四川省地质灾害研究会。
时限要求:持续开展。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和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②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隐患识别、工程治理各环节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③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④地质灾害防治典型工程案例;⑤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内容。
7.省级专家宣讲团建设与培训
(1)省级专家宣讲团组建
建设目的:组建省级专家宣讲团队,统一制作省级培训课件。
专家条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丰富、熟悉了解现行相关政策且授课水平较高的专家教授。
建设方式: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遴选。
组织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5年2月15日前。
(2)省级专家宣讲团培训
培训对象:省级专家宣讲团成员。
培训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省级专家宣讲团专题培训会。
组织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时限要求:2025年3月1日前。
培训重点: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有关决策部署,现行政策法规和主要技术要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和本轮宣传培训工作有关要求。
(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
8.省级专项演练
参演对象: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雅安市和相关区县地质灾害防治有关人员,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极高)风险区受威胁群众。21个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现场观摩学习。
演练方式:省市县三级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实战化操演。
演练载体:四川省2025年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应对专项演练。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部指导,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主办,雅安市经开区管委会、石棉县人民政府、汉源县人民政府协办,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等有关单位参演。
完成时限: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
演练重点:①全面展示四川省成功避险典型经验做法及“群专结合”“点面双控”、预警避险闭环管理、“3人1屋”、驻守技术支撑等工作;②突出实景三维建模、遥感识别、无人机航摄、激光雷达等新技术方法实战运用;③其他地质灾害省级专项演练有关内容。
9.“隐患点+风险区”避险演练和市县级演练
参演对象: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极高)风险区群测群防人员和受威胁群众。地质灾害易发区涉及市(州)、县(市、区)及乡镇(街道)。
演练方式:隐患点和高(极高)风险区逐点逐区开展实战化防灾避险演练,突出“三断”及夜间特殊情形。市、县级演练按照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开展,也可通过参加本级综合性应急演练等方式灵活进行。
演练载体:市、县、乡突发地质灾害专项演练或综合性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防灾避险演练。
组织实施:隐患点和高(极高)风险区演练由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指导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结合常态排查组织实施。市、县级演练由同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结合实际统筹实施。
时限要求:隐患点和高(极高)风险区避险演练持续开展,2025年4月底前全覆盖开展1轮。市县级演练按照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统筹开展。
演练重点:市县级演练重点包含但不限于①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风险研判、会商调度、预案启动、信息接报、临灾处置、避险转移和人员安置管控等地质灾害防范全过程和各环节相关内容;②突出“群专结合”“点面双控”、预警避险闭环管理、“3人1屋”、驻守技术支撑、综合评估等相关工作;③极端强降雨、夜间、“三断”等特殊情形应对处置;④其他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相关内容进行演练。隐患点和高(极高)风险区演练重点包含但不限于①地质灾害现场征兆判识与信息传递;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短临预警和自动化监测预警信息接收与识别;③临灾处置、避险转移和人员安置管控等内容;④极端强降雨、夜间、“三断”等特殊情形应对处置进行演练,可借鉴甘孜州九龙县等地盲演等有效形式。
10.在建工程避险演练
参演对象:各行业领域受地质灾害威胁在建工程。
演练方式:可结合本行业、本项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防灾演练等统筹开展,也可参加属地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综合性演练。
演练载体:以在建工程可能诱发或遭受的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灾难性事件等为主要载体。
组织实施: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国资等)业务指导,在建工程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时限要求:长期开展,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1次全覆盖演练。
演练重点:①本在建工程可能诱发或遭受的地质灾害现场征兆判识与信息传递;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短临预警信息接收、发布与识别;③本在建工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关内容;④临灾处置、避险转移和人员安置管控等内容;⑤本在建工程与当地地质灾害防范处置工作衔接相关内容;⑥极端强降雨、夜间、“三断”等特殊情形应对处置;⑦其他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相关内容。
(三)地质灾害防范科普宣传
11.社会公众科普宣传
宣传对象:社会公众。
宣传方式:采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召开“坝坝会”,播放“坝坝电影”、警示教育片、动画片、短视频,发放宣传挂图折页、典型案例汇编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矩阵式”立体化宣传。要根据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出台情况,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贯工作。
宣传载体: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国际减灾日”、群众赶集等时间节点组织专题科普活动为重要载体。
组织实施:省、市、县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宣传主管部门、广播电视平台及网络媒体。
时限要求:长期开展,2025年汛前启动。
宣传重点:地质灾害防范和转移避险科普知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法规、成功避险典型案例等宣贯教育。
12.重点对象宣传教育
宣传对象: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宣传方式:采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七进”活动方式。常态化开展山区地质灾害易发、高发区域防灾宣传。
宣传载体:推广“青春志愿·守护生命”地质灾害防治志愿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开学第一课”“小手拉大手”家庭宣传、防灾公益电影放映、“村村通”广播、电台防灾减灾宣传专栏等各类宣传品牌载体。
组织实施: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社(群)团及公益组织。
时限要求:长期开展,2025年汛前启动。
宣传重点:适宜三州地区、盆周山区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的地质灾害防范和转移避险科普知识、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等宣贯教育。
13.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1)宣传教育资料库建设
建设方式:按照“分级分类建设、持续动态丰富”的原则,采取省级建设基础资料库,市县建设特色资料库,形成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资料库。
组织实施: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省地质灾害研究会。
时限要求:长期开展,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省级基础库建设。
建设重点:省级基础资料库建设重点包括:①政策制度资料库,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办法(试行)》等;案例资料库,如《2024年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等;②教材资料库,如《四川省小学生地质灾害防范与自救》教材与手册等;③影音资料库,如多期《四川省地质灾害防范警示教育宣传片》《一起打“怪兽”》动画片、《守护》电影及同名歌曲等。市县参照省级基础资料库建设,聚焦辖区地质灾害和降雨特点、典型灾害案例、成功避险案例等,因地制宜建设符合当地防灾实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资料库。
(2)地质灾害科普场馆基地建设
建设方式:充分利用已有综合性场馆或自然、地质、防灾等专项场馆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成功避险点位等,积极发挥属地专业地勘队伍资源,采取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先行先试的方式,探索开展具有四川特色的地质灾害科普场馆基地建设。
组织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质调查局驻川单位共同指导,成都市、德阳市、雅安市、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提供支撑,成都理工大学、中科院成都山地所等科研院所共同协助。
时限要求:长期开展。
建设重点:①科普性与互动性,通过直观展示和互动体验,利用多媒体和实物展示,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②示范性和实用性,构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重要载体,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培训阵地建设提供必要实物支撑;③开放性与创新性,搭建开放型的地质灾害防治共享交流平台,推动我省防灾理论研究和技术实践创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是系统提高我省地质灾害综防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隐患风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地灾防治形势和阶段性重点任务,严格落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精心部署安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宣传培训演练各项任务。市、县地灾防治指挥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指导,及时掌握开展情况和问题困难,积极研究解决;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部门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工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保障落实。各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必要的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并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灾害特点,科学设置宣传培训演练内容,优选地灾防治专家学者、业务骨干等授课,让懂政策的人讲政策、有经验的人谈经验、会方法的人教方法,务求实效。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各方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完善“专家师资库”“基础资料库”“典型案例库”,积极做好专家团队、专业力量、宣传培训资料等保障工作。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基层防灾工作真实、突出、迫切的需求,坚持精简务实、有效管用,创新组织宣传培训演练方式方法,推进线下和线上相融合,因地制宜采取讲授式、启发式、参与式、案例式等干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有效贯通“最后一公里”,推动主动防灾避险意识深入人心、成为行动自觉。要建立意见征集和评价机制,动态完善宣传培训演练内容、方式,确保贴合基层需求。要加强好经验好做法的发现、提炼和推广,带动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为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请各市(州)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汇总报送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徐嘉翊,电话:028-86693135,邮箱:573980009@qq.com)
川地灾防指办函〔2025〕3号
各市(州)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四川省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
四川省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行动实施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常态化、实战化协同动员演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胜于救”,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纵深推进面向基层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工作,打通防灾减灾“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防灾意识和避灾能力,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行动工作方案》(自然资办函〔2024〕2396号)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的工作要求,按照“赋能防灾一线、分级分类实施、点面结合开展、全面协同推进”的原则,扎实开展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分级综合培训、分类避险演练、立体宣传教育,将基层急需的“应知应会”和直接相关的政策规定、专业知识及实践案例,通过“实践分享+经验交流”“专家辅导+案例讲解”、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组团式巡回指导等方式,普及贯通到受地灾威胁群众、基层一线防灾人员、支撑队伍技术人员、防灾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切实提高各级干部组织指挥和应急管理能力,提升驻守专业技术支撑队伍的支撑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响应、临灾避险能力和全社会防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
二、主要任务
结合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点和多年宣传培训演练经验做法,分综合培训、避险演练、科普宣传3方面,开展13项重点任务。
(一)地质灾害防治综合培训
1.驻守技术支撑队伍培训
(1)省级示范培训
培训对象:全省驻守技术支撑队伍业务骨干。
培训方式:线上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省级驻守技术支撑队伍专题培训会。
组织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质调查局驻川单位。
时限要求:2025年5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四川省地质灾害避险转移闭环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导则》《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指南;②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综合遥感识别监测、精细调查评价、汛期“三查”等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评价技术方法;③区域气象风险预警和自动化监测预警等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技术;④防御响应流程、应急调查监测、次生灾害防范和信息报送等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支撑技术方法;⑤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总体要求、体系构成、建设内容、动态更新以及试点经验等内容;⑥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内容。
(2)市县级培训
培训对象:各市(州)、县(市、区)驻守技术支撑队伍。
培训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培训。
培训载体:专题培训会、分片分批培训、发放培训资料等。
组织实施: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培训下属单位驻守技术支撑队伍,其他驻守技术支撑队伍由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协调省地质局、省地调院或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纳入其统一培训。
时限要求:2025年5月底前完成1次。
培训重点:本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及年度防灾工作任务要求;其他同省级示范培训。
2.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行业部门负责同志培训
(1)省级培训
培训对象:21个市(州)政府分管领导、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重点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政府主要领导。
培训方式:线下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结合“研讨班”、汛期省级联合督导动员培训会议等统筹开展。
组织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省直相关部门。
时限要求:2025年年底前。
培训重点: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②《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③省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工作方案;④地质灾害防治典型案例。
(2)市级培训
培训对象:本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重点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
培训方式:线下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专题会、培训班等。
组织实施: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时限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办法(试行)》《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②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工作方案;③本市(州)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要求;④本市(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要求;⑤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与典型案例。
(3)县级培训
培训对象:本辖区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重点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培训方式:线下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专题会、培训班等。
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时限要求:2025年6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四川省地质灾害避险转移闭环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地震次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技术导则》《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办法(试行)》《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②县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治工作方案;③本县(市、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要求;④本县(市、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要求;⑤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与典型案例;⑥“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要求;⑦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风险研判、预案启动、信息发布、临灾处置、避险转移和人员安置管控等地质灾害防范全过程要求和各环节责任;⑧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内容。
3.群测群防人员及受威胁群众培训
培训对象:隐患点和风险区基层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
培训方式:“线下+线上”“室内+现场”等多种形式灵活开展培训。
培训载体:县乡专题培训会、进村入户宣讲行动、分片区培训、播放坝坝电影、开坝坝会、发放宣传画册等,可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常态化巡查排查、当地防灾宣传教育、避险演练等统筹开展。
组织实施: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县(市、区)驻守技术支撑队伍。
时限要求:2025年持续开展,4月底前完成1次全覆盖培训。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识灾辨灾、巡查监测、信息报送与典型案例;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和自动化监测设备预警信息接收、传递与响应;③避险逃生常识及现场处置应对;④群测群防管理要求和成功避险奖励政策。
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业务人员培训
(1)省级示范培训
培训对象: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
培训方式:线下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省级专题培训会。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厅。
时限要求:2025年4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①四川省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要求;②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启动及现场调查处置;③地灾防治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管理相关政策及要求;④地灾防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政策要求;⑤新一轮避险搬迁摸底调查、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相关要求;⑥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业务管理系统平台使用与运维;⑦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内容。
(2)市县级培训
培训对象:地质灾害易发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
培训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市县级专题培训会。
组织实施: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时限要求:2025年5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②市县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要求;③市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和相关工作要求;④“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要求;⑤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风险研判、预警发布、预案启动、临灾处置、避险转移和人员安置管控等地质灾害防范全过程要求和各环节责任;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储备管理及资金使用要求;⑦地质灾害防治信息业务管理系统使用与运维;⑧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和数据统计要求;⑨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机制解读;⑩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内容。
5.在建工程等行业领域培训
培训对象:在建工程涉及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有关人员。
培训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
培训载体:相关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防治专题会或培训班,可结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筹开展。
组织实施: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培训师资力量、培训案例,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和旅游、能源、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组织实施。
时限要求:2025年5月底前完成。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关要求;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要点;④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预案启动、信息报送、临灾处置、避险转移和人员安置管控等地质灾害防范要点;⑤在建工程典型案例剖析;⑥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内容。
6.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从业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四川省内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从业人员。
培训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培训。
培训载体: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
组织实施:四川省地质灾害研究会。
时限要求:持续开展。
培训重点:①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和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②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隐患识别、工程治理各环节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③地质灾害防治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装备新工艺;④地质灾害防治典型工程案例;⑤其他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内容。
7.省级专家宣讲团建设与培训
(1)省级专家宣讲团组建
建设目的:组建省级专家宣讲团队,统一制作省级培训课件。
专家条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丰富、熟悉了解现行相关政策且授课水平较高的专家教授。
建设方式: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遴选。
组织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5年2月15日前。
(2)省级专家宣讲团培训
培训对象:省级专家宣讲团成员。
培训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集中培训。
培训载体:省级专家宣讲团专题培训会。
组织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时限要求:2025年3月1日前。
培训重点: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有关决策部署,现行政策法规和主要技术要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和本轮宣传培训工作有关要求。
(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演练
8.省级专项演练
参演对象: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雅安市和相关区县地质灾害防治有关人员,典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极高)风险区受威胁群众。21个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现场观摩学习。
演练方式:省市县三级多方参与、上下联动,实战化操演。
演练载体:四川省2025年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应对专项演练。
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部指导,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雅安市人民政府主办,雅安市经开区管委会、石棉县人民政府、汉源县人民政府协办,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等有关单位参演。
完成时限: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
演练重点:①全面展示四川省成功避险典型经验做法及“群专结合”“点面双控”、预警避险闭环管理、“3人1屋”、驻守技术支撑等工作;②突出实景三维建模、遥感识别、无人机航摄、激光雷达等新技术方法实战运用;③其他地质灾害省级专项演练有关内容。
9.“隐患点+风险区”避险演练和市县级演练
参演对象: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高(极高)风险区群测群防人员和受威胁群众。地质灾害易发区涉及市(州)、县(市、区)及乡镇(街道)。
演练方式:隐患点和高(极高)风险区逐点逐区开展实战化防灾避险演练,突出“三断”及夜间特殊情形。市、县级演练按照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开展,也可通过参加本级综合性应急演练等方式灵活进行。
演练载体:市、县、乡突发地质灾害专项演练或综合性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防灾避险演练。
组织实施:隐患点和高(极高)风险区演练由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指导乡镇(街道)、村组(社区)结合常态排查组织实施。市、县级演练由同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结合实际统筹实施。
时限要求:隐患点和高(极高)风险区避险演练持续开展,2025年4月底前全覆盖开展1轮。市县级演练按照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统筹开展。
演练重点:市县级演练重点包含但不限于①地质灾害巡查排查、监测预警、风险研判、会商调度、预案启动、信息接报、临灾处置、避险转移和人员安置管控等地质灾害防范全过程和各环节相关内容;②突出“群专结合”“点面双控”、预警避险闭环管理、“3人1屋”、驻守技术支撑、综合评估等相关工作;③极端强降雨、夜间、“三断”等特殊情形应对处置;④其他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相关内容进行演练。隐患点和高(极高)风险区演练重点包含但不限于①地质灾害现场征兆判识与信息传递;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短临预警和自动化监测预警信息接收与识别;③临灾处置、避险转移和人员安置管控等内容;④极端强降雨、夜间、“三断”等特殊情形应对处置进行演练,可借鉴甘孜州九龙县等地盲演等有效形式。
10.在建工程避险演练
参演对象:各行业领域受地质灾害威胁在建工程。
演练方式:可结合本行业、本项目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防灾演练等统筹开展,也可参加属地人民政府或应急管理部门组织的综合性演练。
演练载体:以在建工程可能诱发或遭受的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灾难性事件等为主要载体。
组织实施:省、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国资等)业务指导,在建工程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时限要求:长期开展,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1次全覆盖演练。
演练重点:①本在建工程可能诱发或遭受的地质灾害现场征兆判识与信息传递;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预报、短临预警信息接收、发布与识别;③本在建工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关内容;④临灾处置、避险转移和人员安置管控等内容;⑤本在建工程与当地地质灾害防范处置工作衔接相关内容;⑥极端强降雨、夜间、“三断”等特殊情形应对处置;⑦其他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相关内容。
(三)地质灾害防范科普宣传
11.社会公众科普宣传
宣传对象:社会公众。
宣传方式:采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召开“坝坝会”,播放“坝坝电影”、警示教育片、动画片、短视频,发放宣传挂图折页、典型案例汇编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矩阵式”立体化宣传。要根据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出台情况,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贯工作。
宣传载体: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科普日”“国际减灾日”、群众赶集等时间节点组织专题科普活动为重要载体。
组织实施:省、市、县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宣传主管部门、广播电视平台及网络媒体。
时限要求:长期开展,2025年汛前启动。
宣传重点:地质灾害防范和转移避险科普知识、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政策法规、成功避险典型案例等宣贯教育。
12.重点对象宣传教育
宣传对象:可能受地质灾害威胁对象。
宣传方式:采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工地、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七进”活动方式。常态化开展山区地质灾害易发、高发区域防灾宣传。
宣传载体:推广“青春志愿·守护生命”地质灾害防治志愿服务、地质灾害防治“开学第一课”“小手拉大手”家庭宣传、防灾公益电影放映、“村村通”广播、电台防灾减灾宣传专栏等各类宣传品牌载体。
组织实施:市、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社(群)团及公益组织。
时限要求:长期开展,2025年汛前启动。
宣传重点:适宜三州地区、盆周山区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的地质灾害防范和转移避险科普知识、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等宣贯教育。
13.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1)宣传教育资料库建设
建设方式:按照“分级分类建设、持续动态丰富”的原则,采取省级建设基础资料库,市县建设特色资料库,形成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资料库。
组织实施: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省地质灾害研究会。
时限要求:长期开展,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省级基础库建设。
建设重点:省级基础资料库建设重点包括:①政策制度资料库,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若干规定》《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办法(试行)》等;案例资料库,如《2024年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等;②教材资料库,如《四川省小学生地质灾害防范与自救》教材与手册等;③影音资料库,如多期《四川省地质灾害防范警示教育宣传片》《一起打“怪兽”》动画片、《守护》电影及同名歌曲等。市县参照省级基础资料库建设,聚焦辖区地质灾害和降雨特点、典型灾害案例、成功避险案例等,因地制宜建设符合当地防灾实际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资料库。
(2)地质灾害科普场馆基地建设
建设方式:充分利用已有综合性场馆或自然、地质、防灾等专项场馆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成功避险点位等,积极发挥属地专业地勘队伍资源,采取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先行先试的方式,探索开展具有四川特色的地质灾害科普场馆基地建设。
组织实施: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中国地质调查局驻川单位共同指导,成都市、德阳市、雅安市、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实施,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提供支撑,成都理工大学、中科院成都山地所等科研院所共同协助。
时限要求:长期开展。
建设重点:①科普性与互动性,通过直观展示和互动体验,利用多媒体和实物展示,提高公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增强防灾减灾意识;②示范性和实用性,构建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重要载体,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培训阵地建设提供必要实物支撑;③开放性与创新性,搭建开放型的地质灾害防治共享交流平台,推动我省防灾理论研究和技术实践创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是系统提高我省地质灾害综防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隐患风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地灾防治形势和阶段性重点任务,严格落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精心部署安排,严密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宣传培训演练各项任务。市、县地灾防治指挥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和调度指导,及时掌握开展情况和问题困难,积极研究解决;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部门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工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保障落实。各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必要的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并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结合本地区本领域灾害特点,科学设置宣传培训演练内容,优选地灾防治专家学者、业务骨干等授课,让懂政策的人讲政策、有经验的人谈经验、会方法的人教方法,务求实效。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各方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完善“专家师资库”“基础资料库”“典型案例库”,积极做好专家团队、专业力量、宣传培训资料等保障工作。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聚焦基层防灾工作真实、突出、迫切的需求,坚持精简务实、有效管用,创新组织宣传培训演练方式方法,推进线下和线上相融合,因地制宜采取讲授式、启发式、参与式、案例式等干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有效贯通“最后一公里”,推动主动防灾避险意识深入人心、成为行动自觉。要建立意见征集和评价机制,动态完善宣传培训演练内容、方式,确保贴合基层需求。要加强好经验好做法的发现、提炼和推广,带动提升全社会本质安全水平,为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请各市(州)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汇总报送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徐嘉翊,电话:028-86693135,邮箱:5739800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