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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2024-02-26
  • 发布日期:2024-02-27
  • 文  号:川自然资党发〔2024〕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7 来源: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字体: 分享到:

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林草局、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建设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的实施意见》已经2024年第4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4年2月26日

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关于建设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我省自然资源决策咨询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更好地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领域落地实施,助力我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四川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6〕25号),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智库建设的若干意见》(自然资党发〔2023〕22号)精神,现就建设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建设自然资源新型智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机构改革以来,自然资源部门全面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年来川视察,赋予了四川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打造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战略基地、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等重大战略使命,对全省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建设自然资源新型智库,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打造更具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的思想库智囊团,全面提升我省自然资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领域落地生根和服务厅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根本目的,紧紧围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聚焦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以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为两大主要任务,以提升我省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水平为重点方向,以机制创新为主要途径,加快建立健全智库体系的组织框架、运行机制和专家团队,凝聚全省自然资源智库力量,深入开展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库资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重要功能,更好助力全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职责任务

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的主要职责是,开展战略问题研究和公共政策研究,向厅党组提出专业性、建设性、实用性的政策建议。

主要任务包括: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等重大任务,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理论研究,形成一批基础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

(二)围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组织推动跨学科、跨领域合作,深入开展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建议;

(三)参与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规划及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提出调整和完善建议;

(四)传播解读自然资源公共政策,开展自然资源公共政策舆情分析和研究,开展自然资源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咨询建议;

(五)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智库学术交流与合作;

(六)承办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形式

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按照“两委两办一联盟”的形式组织建设,形成以智库指导委员会为引领、以咨询委员会为支撑、以智库联盟为平台的特色新型智库体系。

(一)成立四川省自然资源智库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在厅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提出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规划布局、重大战略研究方向建议,指导重大咨询课题实施,审核把关智库形成的重大咨询决策建议。指导委员会人员由厅党组审定。指导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五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设立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协调落实指导委员会提出的自然资源智库建设重大意见、重大研究课题选题立项和研究工作,组织推动指导委员会部署的重大活动,承担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厅科合处,办公室主任由科合处、综合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成立四川省自然资源智库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承担自然资源理论研究、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重要规划及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向厅党组提出重要咨询建议等。咨询委员会人员由指导委员会遴选和聘任,由智库联盟成员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可特聘若干名顾问。咨询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五年,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连续聘任或提前解聘。

设立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咨询委员会工作制度,组织推动咨询委员会的具体研究活动,承担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科研院(省卫星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科研院(省卫星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省国土科研院(省卫星中心)固定2—3人具体负责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以省国土科研院(省卫星中心)、省空间规划院、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地籍中心)、省国土整治中心、省修复防治院、厅信息中心、省储量评审中心等厅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所属相关单位为依托,推动组建开放式的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联盟(以下简称智库联盟),依申请逐步吸收自然资源系统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协会学会等其他智库单位加入。智库联盟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工作交流平台等,统筹协调成员单位集中力量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日常工作由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

智库联盟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突出特色,在巩固原有领域研究能力的基础上,着重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目标,拓展和强化融合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鼓励和支持智库联盟外的单位参与自然资源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汇聚众智服务我省自然资源科学决策。鼓励智库联盟单位与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合作共建研究实践基地。

五、运行机制

一是搭建智库联盟工作平台。建立智库联盟政策建言直报机制,及时向厅党组反映智库联盟理论研究、战略研究、形势分析、政策评估等咨询建议。特别重要的研究成果,经厅党组同意,报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创建自然资源沙龙,围绕重大战略问题进行研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建议成果。通过报刊、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发布智库工作动态、研究成果,扩大社会影响。

二是完善智库参与决策机制。将听取智库意见建议作为厅党组重大问题决策的重要环节,厅党组每年召开1—2次会议,听取指导委员会重大选题和研究工作情况,对亟需开展的专题研究,不定期听取指导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建议。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局)定期向智库联盟通报相关决策、信息等,听取意见建议。委托咨询委员会开展自然资源改革发展政策执行情况、规划等定期评估,建立厅机关处(室、局)对评估意见的反馈、公开、运用制度,形成自然资源工作研究、决策、执行、评估、优化闭环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智库运行保障。咨询委员会每年提出一批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研究课题建议,经指导委员会审核把关后,由指导委员会报厅党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重大研究课题经费保障,对需要统筹协调智库联盟成员单位集中力量开展的研究课题,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各承担单位提出预算方案。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为智库工作提供协助。智库联盟建立重要研究项目成果汇交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整合系统内外数据、资料和最新研究成果,向联盟成员单位提供数据服务。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厅属智库联盟单位要加强专业研究人员队伍建设,围绕厅主责主业,强化自身优势,根据智库建设需要,优化研究力量配置,在内设机构中明确从事综合研究的机构,配备相应的专门从事综合研究的人员,并报科合处备案。健全人才奖励机制、人才发现机制。鼓励厅属智库联盟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通过举办论坛沙龙、协同攻关等方式,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和素质,培育我省自然资源领域专业人才队伍。

三是加强智库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厅党组对智库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的智库管理工作体制,不断健全完善智库运行机制。科合处会同综合处、财务处、人事处加强对智库建设的协调,重大事项报厅党组决定。加强智库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智库开展的研究工作、组织的活动要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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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来源:科技发展与对外合作处

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省林草局、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建设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的实施意见》已经2024年第4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4年2月26日

中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关于建设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我省自然资源决策咨询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更好地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领域落地实施,助力我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四川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川委办〔2016〕25号),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智库建设的若干意见》(自然资党发〔2023〕22号)精神,现就建设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重大意义

建设自然资源新型智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机构改革以来,自然资源部门全面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连续两年来川视察,赋予了四川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打造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战略基地、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等重大战略使命,对全省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更高要求,通过建设自然资源新型智库,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打造更具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的思想库智囊团,全面提升我省自然资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能力。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领域落地生根和服务厅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为根本目的,紧紧围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聚焦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以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为两大主要任务,以提升我省自然资源综合管理水平为重点方向,以机制创新为主要途径,加快建立健全智库体系的组织框架、运行机制和专家团队,凝聚全省自然资源智库力量,深入开展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充分发挥智库资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社会服务等重要功能,更好助力全省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职责任务

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的主要职责是,开展战略问题研究和公共政策研究,向厅党组提出专业性、建设性、实用性的政策建议。

主要任务包括: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等重大任务,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理论研究,形成一批基础性、创新性、实用性研究成果;

(二)围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核心职责,组织推动跨学科、跨领域合作,深入开展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提出决策参考意见建议;

(三)参与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规划及政策实施效果评估,提出调整和完善建议;

(四)传播解读自然资源公共政策,开展自然资源公共政策舆情分析和研究,开展自然资源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咨询建议;

(五)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智库学术交流与合作;

(六)承办厅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组织形式

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按照“两委两办一联盟”的形式组织建设,形成以智库指导委员会为引领、以咨询委员会为支撑、以智库联盟为平台的特色新型智库体系。

(一)成立四川省自然资源智库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在厅党组的领导下,负责提出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规划布局、重大战略研究方向建议,指导重大咨询课题实施,审核把关智库形成的重大咨询决策建议。指导委员会人员由厅党组审定。指导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五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设立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协调落实指导委员会提出的自然资源智库建设重大意见、重大研究课题选题立项和研究工作,组织推动指导委员会部署的重大活动,承担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厅科合处,办公室主任由科合处、综合处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成立四川省自然资源智库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承担自然资源理论研究、重大问题和政策研究、重要规划及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向厅党组提出重要咨询建议等。咨询委员会人员由指导委员会遴选和聘任,由智库联盟成员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可特聘若干名顾问。咨询委员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五年,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连续聘任或提前解聘。

设立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咨询委员会工作制度,组织推动咨询委员会的具体研究活动,承担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咨询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国土科研院(省卫星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省国土科研院(省卫星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省国土科研院(省卫星中心)固定2—3人具体负责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以省国土科研院(省卫星中心)、省空间规划院、省不动产登记中心(省地籍中心)、省国土整治中心、省修复防治院、厅信息中心、省储量评审中心等厅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所属相关单位为依托,推动组建开放式的四川省自然资源新型智库联盟(以下简称智库联盟),依申请逐步吸收自然资源系统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协会学会等其他智库单位加入。智库联盟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工作交流平台等,统筹协调成员单位集中力量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性、战略性研究。日常工作由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

智库联盟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突出特色,在巩固原有领域研究能力的基础上,着重围绕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目标,拓展和强化融合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鼓励和支持智库联盟外的单位参与自然资源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研究,汇聚众智服务我省自然资源科学决策。鼓励智库联盟单位与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合作共建研究实践基地。

五、运行机制

一是搭建智库联盟工作平台。建立智库联盟政策建言直报机制,及时向厅党组反映智库联盟理论研究、战略研究、形势分析、政策评估等咨询建议。特别重要的研究成果,经厅党组同意,报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创建自然资源沙龙,围绕重大战略问题进行研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建议成果。通过报刊、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发布智库工作动态、研究成果,扩大社会影响。

二是完善智库参与决策机制。将听取智库意见建议作为厅党组重大问题决策的重要环节,厅党组每年召开1—2次会议,听取指导委员会重大选题和研究工作情况,对亟需开展的专题研究,不定期听取指导委员会、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建议。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局)定期向智库联盟通报相关决策、信息等,听取意见建议。委托咨询委员会开展自然资源改革发展政策执行情况、规划等定期评估,建立厅机关处(室、局)对评估意见的反馈、公开、运用制度,形成自然资源工作研究、决策、执行、评估、优化闭环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智库运行保障。咨询委员会每年提出一批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研究课题建议,经指导委员会审核把关后,由指导委员会报厅党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加强重大研究课题经费保障,对需要统筹协调智库联盟成员单位集中力量开展的研究课题,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各承担单位提出预算方案。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为智库工作提供协助。智库联盟建立重要研究项目成果汇交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整合系统内外数据、资料和最新研究成果,向联盟成员单位提供数据服务。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厅属智库联盟单位要加强专业研究人员队伍建设,围绕厅主责主业,强化自身优势,根据智库建设需要,优化研究力量配置,在内设机构中明确从事综合研究的机构,配备相应的专门从事综合研究的人员,并报科合处备案。健全人才奖励机制、人才发现机制。鼓励厅属智库联盟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通过举办论坛沙龙、协同攻关等方式,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和素质,培育我省自然资源领域专业人才队伍。

三是加强智库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厅党组对智库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的智库管理工作体制,不断健全完善智库运行机制。科合处会同综合处、财务处、人事处加强对智库建设的协调,重大事项报厅党组决定。加强智库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智库开展的研究工作、组织的活动要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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