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自然资便函〔2023〕1421号
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厅各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地质找矿方向)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80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地质找矿方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团队)申报,及时登录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c.mnr.gov.cn)填报相关信息。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二、申报人员(团队)所在单位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需对申报人员(团队)的学术道德、思想品德和推荐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提供书面意见。对确定申报的人员(团队)需在所在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三、请于2023年6月7日18:00前将申报书及附件、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公示情况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百卉路4号4005办公室),逾期未送达视为放弃。我厅统一组织审查后,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团队)报自然资源部。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地质找矿方向)推荐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翁剑桥,电话:028-87036203)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15日
川自然资便函〔2023〕1421号
省地质局、省地调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厅各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地质找矿方向)推荐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80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地质找矿方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通知》(附件1)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团队)申报,及时登录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管理信息系统(http://rcgc.mnr.gov.cn)填报相关信息。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
二、申报人员(团队)所在单位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需对申报人员(团队)的学术道德、思想品德和推荐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提供书面意见。对确定申报的人员(团队)需在所在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三、请于2023年6月7日18:00前将申报书及附件、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公示情况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百卉路4号4005办公室),逾期未送达视为放弃。我厅统一组织审查后,确定最终推荐人员(团队)报自然资源部。
附件: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地质找矿方向)推荐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翁剑桥,电话:028-87036203)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