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自然资便函〔2022〕2044号
省市场监管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2号)有关要求,我厅编制完成《四川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7月29日17:00前将书面意见(需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反馈。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42号)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7月27日
(联系人:李彤,电话:028—87036203,邮箱:sczrzydkc@163.com)
川自然资便函〔2022〕2044号
省市场监管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地质调查研究院、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2号)有关要求,我厅编制完成《四川省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7月29日17:00前将书面意见(需加盖公章)连同电子版一并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反馈。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42号)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7月27日
(联系人:李彤,电话:028—87036203,邮箱:sczrzydk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