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筠连县柏香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柏香林煤矿等7个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资环〔2019〕59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关于筠连县柏香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柏香林煤矿、成都安和达矿业有限公司小河联办煤矿、宣汉县金旺煤业有限公司福禄煤矿、攀枝花龙蟒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朱窝子煤矿、凉山州金源矿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甘沟铁矿、汉源县新合铅锌矿周店子铅锌矿、内江市双鹰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楠木寺井7个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社会公众有异议的,请将《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5)反馈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或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系电话:028-87036196;四川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28-87011305。
附件:附件汇总(包含以下材料)
1.《筠连县柏香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柏香林煤矿等7个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评估结果公示表》
2.参数表
3.报告(摘要)
4.评估机构承诺书
5.《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