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公布无查明非油气重要矿产资源的县(市、区)和特定区域(2024年版)的公告
川自然资公告〔2024〕45号
为进一步优化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710号)有关规定,现将无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县的(市、区)和特定区域更新公告如下:
一、无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县(市、区)(38个)
1.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新津区、简阳市;
2.内江市:市中区;
3.眉山市:丹棱县、青神县;
4.遂宁市: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市、大英县;
5.广安市:岳池县、武胜县;
6.泸州市:合江县;
7.南充市:高坪区、嘉陵区、顺庆区、西充县、仪陇县、阆中市、营山县、南部县;
8.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平昌县;
9.德阳市:罗江区;
10.绵阳市:游仙区、梓潼县;
11.自贡市:自流井区、沿滩区、贡井区;
12.资阳市:安岳县、乐至县;
13.广元市:苍溪县。
二、无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特定区域(7个)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资阳市高新区、资阳市临空经济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注意事项
1.位于已公告无查明非油气重要矿产资源的县(市、区)和特定区域范围内的单独建设项目(不含跨区域线性工程),在土地报批阶段不再开展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和审批工作。
2.已公告的无查明非油气重要矿产资源县(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新增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负责评审备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须及时将新增结果报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公告进行调整。
3.已公告的特定区域内如有新增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由负责评审备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告知特定区域管理机构。
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无查明非油气重要矿产资源的县(市、区)和特定区域(2022年版)的公告》(川自然资公告〔2022〕39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省政府政务中心自然资源厅窗口,028-86919332;
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028-87036196。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