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方式
四川省自然资源馆通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http://dnr.sc.gov.cn/)”网站定期公布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实物地质资料攀西分库实物地质资料案卷目录供用户检索、查询。四川省自然资源资料厅实物地质资料攀西分库(以下简称攀西分库)提供馆藏实物地质资料的观察、取样及相关资料的查阅利用。
二、服务所需手续
到攀西分库申请利用实物地质资料、查询利用相关资料的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涉密地质资料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需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地质资料使用申请表、涉密地质资料借阅复制证书、项目任务书或相关工作合同、协议等;借阅复制绝密级地质资料,如果该资料不是本单位或其直接下属单位形成的,除出示上述手续外,还应出示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其他工作部门同意借阅该资料的批文;查阅利用保护期内地质资料的,应征得汇交人同意并出示汇交人同意的书面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因救灾等公共利益需要,凭本机关出具的证明可查阅利用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进行实物地质资料观察需提交《实物地质资料观察申请表》。进行实物地质资料取样需提交《实物地质资料取样申请表》并签订《实物地质资料取样分析测试申请人承诺书》。
三、服务流程
(一)实物地质资料观察流程
提交服务所需手续→省自然资源资料馆审批→审批通过后资料出库→资料利用→利用后归位整理。
(二)实物地质资料取样流程
提交服务所需手续→省自然资源资料馆审批→审批通过后签订相关承诺书→资料出库→资料利用→利用后归位整理→交还测试剩余实物地质资料并提交相关测试数据及相关成果。
四、注意事项
(一)取样时原则上不得在同一岩心位置开展相同测试项目的二次取样、在岩心的标签、方向线等标识位置取样、在剩余部分不足1/4的岩心取样、在重量不足50g的化探样品取样。
(二)用户取样测试完毕后,应将测试数据、相关成果、利用效果及时反馈给四川省自然资源资料馆。在后期利用测试结果发表论文和相关科研成果时,必须标注样品来源为“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实物地质资料攀西分库”。测试剩余全部样品要按照有关要求包装好送回攀西分库继续保存。
五、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1、四川省自然资源资料馆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万丰路189号
联系方式:028-83230468
2、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实物地质资料攀西分库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攀莲镇长坡石材工业园区
联系方式:0812-811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