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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69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5-29 来源: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郝成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名山区建设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起步区建设和发展的建议》(第669号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厅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方面

目前,全省正在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工作,我厅将积极指导雅安市及所辖县(市、区)按照“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上位规划成果优化完善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安排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空间布局,并加快推进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实施,为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打好规划基础。

二、关于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支持方面

2022年,按照自然资源部过渡期规划管理要求,我厅通过预支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以下简称“规划指标”)等方式,有力保障了全省重大项目落地。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研究新的规划指标管理政策,在新的管理规定出台之前,我厅将继续实行规划指标预支管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起步区所需规划指标,可由雅安市在省级下达的预支规划指标中统筹安排,确有不足的,我厅视年底全省预支规划指标使用结余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三、关于年度计划指标倾斜方面

2022年,我厅指导雅安市处置存量土地产生计划指标近6500亩,实际保障雅安市用地计划指标近8000亩,有力保障了所受理的雅安市城镇村和单独选址项目用地需求。根据2023年自然资源部计划管理规定,对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和纳入省重点项目清单的单独选址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用地,应保尽保,涉及违法用地部分由国家和地方各配置50%;其它项目用地所需计划指标按处置存量土地数量的一定比例核算年度计划指标予以保障。

下步,我厅将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支持川藏经济协作试验区起步区编制报批相关国土空间规划,并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丹巴;联系电话:87036039,17844540538)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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