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达俄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项目建设土地要素保障的建议》(第958号建议)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具体建议,我厅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筹全省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方面
在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的过渡期,我厅在全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脱贫地区、后发地区项目建设的空间需要,通过预支方式合理确定各市(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按照自然资源部年度计划指标要求,对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在批准用地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的配置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我厅支持各地将更多项目纳入重点保障项目清单,同时指导各地积极处置存量土地产生更多的计划指标,切实加强年度计划指标保障力度。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考虑脱贫地区、后发地区建设的空间需要,加强对全省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的统筹力度,支持脱贫地区、后发地区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解决普格2022年尚未解决的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方面
2023年,我厅加大指标保障力度,已向凉山州下达2023年第一阶段预支规划、计划指标,保障各县(市)近期急需落地的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同时,每年对普格县等脱贫县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指标确有不足的,可在凉山州域内统筹调剂保障,州内统筹后仍不足的,年底视全省计划指标节余情况统筹调剂予以支持。下一步,将加强与凉山州的沟通衔接,充分考虑普格县建设项目的需求,合理分解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同时,我厅将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计划指标的配置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的要求,指导凉山州和普格县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增加可用计划指标规模。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王旭;联系电话:1819068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