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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744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05-29 来源:办公室 字体: 分享到:

李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绿色(津合)产业城建设的建议》(第744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财政厅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厅支持合江县高质量发展,打造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南翼”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是指导泸州市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础上,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优化国土空间布局。二是2022年指导泸州市处置存量土地核算计划指标约12000亩,全年保障泸州市用地计划指标近13000亩,其中,保障合江县批次用地1498亩,足额保障了所受理的泸州市批次用地和单独选址项目用地计划指标。三是为支持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级财政设立了工业发展资金,可对园区产业项目、公共平台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该资金由财政厅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厅管理,主要采取竞争立项的方式进行分配。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纳代表提出的建议,一是指导推动合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报批,支持做好绿色(津合)产业城建设有关规划工作。二是按照2023年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规定,指导泸州市加快处置存量土地,产生更多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绿色(津合)产业城用地所需计划指标,计划指标确有不足的,年底视全省计划指标结余情况,统筹调剂支持。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王旭;联系电话:18190682668)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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