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厅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系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准确把握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意义,自觉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推动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厅党组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谋划、推动落实,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实施方案、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等并认真组织实施。三是厅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立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管理等重点工作,在年终述职中重点报告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法规政策。一是聚焦“国之大者”全面加强耕地保护。推动出台《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田长制的意见》,五级田长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健全完善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制度;研究出台《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行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的通知》,对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进行严格管控。二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配合修订出台《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开展省级自然资源督察立法,起草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创新启动成都平原耕地保护条例立法;加快推进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立法;成功将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9个项目纳入省政府2021—2025年立法项目库。三是依法依规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在现行法律框架下,研究出台《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第一批)》《四川省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等务实管用的政策文件,有效助推高质量发展;创新制定《关于促进地质勘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被自然资源部转发全国学习。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57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宣布继续有效36件,废止和失效21件;依法制定并报备规范性文件7件。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位置,每年召开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部署推进全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更加规范、便利、高效的自然资源法治营商环境。二是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阶段相关论证实现“多论合一”,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三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扎实推进“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再减少65%以上;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线上申请办理,启用自然资源领域10类电子证照;矿业权登记等18个事项实现“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规范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推动林权不动产登记,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登记难”项目912个。
四、从严从实推进督察执法。一是扎实推进国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制定督察问题整改标准及核销办法,截至2023年1月,2021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历年国家土地督察反馈问题综合整改率分别为67.85%、83.91%。二是创新开展省级自然资源专项督察。选取眉山市、双流区、蓬安县等部分市、县分别开展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等省级专项督察,对成都、绵阳在国家、省级新区范围内行使省级用地审批权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三是加大自然资源执法力度。全省立案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1354件,省厅直接立案或挂牌督办重大典型违法案件15件;严格执行“月清、季核、年度评估”要求,扎实做好卫片执法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综合动态监测,实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处理。四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成都平原和全省耕地保护、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问题专项整治,深化巩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五是加强执法司法协作。与省法院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土地、矿产资源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与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程序向省检察院移送违法占用耕地案件线索3个,推进耕地保护公益诉讼,联合召开全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情况通气会,通报耕地保护、检察监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情况,发布10个典型案例,取得良好社会效应。
五、不断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一是规范行政决策活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厅法律中心专业支撑作用。开展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41次、公平竞争审查11次。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次;结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研究制定土地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三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通过厅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6308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7410条,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175773.413万元,公开2017年7月1日后经省政府批准的非涉密建设用地批文1050件;推行依申请公开标准化办理,办理依申请公开1443件,按期答复1342件,正在办理101件。
六、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强化源头治理。紧盯征地拆迁、确权登记、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定期摸排梳理可能引发群体性、极端性信访事项的风险隐患,有力开展全系统社会矛盾风险隐患“大排查、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属地基层和萌芽状态。二是推进扫黑除恶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聚焦“沙霸”“矿霸”等突出行业乱象进行重点行业整治;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排查2188宗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项目,清理整治擅自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三是依法办理行政争议案件。全年共办理复议应诉等案件444件,同比减少46.83%,应议案件被维持率、诉讼案件胜诉率分别为98.9%、100%;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七、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加强普法工作统筹谋划。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八五”普法。二是强化全系统法治教育。通过学法考法、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党内法规集中学习季”、专题培训班、自然资源大讲堂、基层疑难问题解答等方式,持续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深化全民普法。开展全系统普法调研,探索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普法,联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深入丹巴县腊月山三村、阿娘寨村“送法下乡”,打通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通过短视频、方言情景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法规政策,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过去一年,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未得到完全遏制,部分地方依法依规保护耕地和管地用地力度不够,基层执法偏“宽松软”等。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努力为新时代新征程四川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多自然资源法治力量。一是进一步健全耕地保护制度机制,加快出台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启动成都平原耕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论证,推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若干措施,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巩固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继续推动“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三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争议实质化解,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四是从严开展督察执法,加快出台有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加大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强力推动历年国家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五是深化完善与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处罚非诉执行、行刑衔接等工作。六是大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