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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来源: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字体: 分享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之规定,现将我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一是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负责人切实履行分管领域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二是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等文件,切实健全党组依法决策机制。三是召开全系统法治工作会、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具体问题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强调年度重点法治工作。四是印发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台账、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三个具体问题实施方案及其3个子方案,细化落实年度重点法治任务。

(二)完善自然资源法规政策体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将《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列入省政府2020年度调研论证类立法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指导各市(州)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二是抓好法规政策“废立改”工作,清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8件、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4件,清理建议报司法厅汇总;全面清理并对外公布我厅继续有效的53件、废止和失效的11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是研究出台疫情防控自然资源保障服务10条举措、“两保一加快”10条措施、砂石资源供应18条措施等务实管用的政策文件,为疫情防控、“六稳”“六保”、脱贫攻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政策支撑。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召开全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益求精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二是动态调整公布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政府非税收入收费项目清单。三是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实现提交材料平均减少52%,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土地征收和矿业权审批网络远程直报。五是大力下放矿业权审批权限,省级仅保留16种矿产出让登记。六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效保障项目加快落地。七是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2020年度我厅办件评价3102次,无一差评,厅政务窗口前三季度在省政务服务大厅排名第一。八是全省压缩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至4个工作日,企业办理非住宅转移登记、抵押登记至1个工作日;实现成都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九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强化督察执法力度。一是持续完善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出台加强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意见、督察员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二是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督察员作用,2020年全省督察员共列席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土地管理委员会等会议780余次,抽查建设项目840个,参加现场检查220余次、专项巡查15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720余条,发出督察建议书12份、工作函32份,移交案件线索1件,及时制止并督促各地整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466个。三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法制审核文书模板》等,大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制发《移交移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问题线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四是扎实推进督察执法专项工作。推进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历年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挂账”问题整改、“河滩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能交水”重点项目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情况督察等专项工作。五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矿业权254宗、地灾防治资质单位21家。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一是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办理建议、提案共98件,实现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二是建成网站、微博、微信互通联动的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持续巩固政务公开良好态势,全年召开6场新闻通气会、2场在线访谈;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4681条,累计公开2008年以来经省政府批准的非涉密建设用地批文13051件;依法按期办理依申请公开1475件;“四川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微博号阅读量分别超过190万次和847万次,在全国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务微信、微博评比榜单中名列前茅

(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优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推动省本级和21个市(州)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落实通报、约谈制度,对部分问题突出地区采取暂停审批等措施倒逼诉源治理。印发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土地征收等3大类6小类《行政复议答复书》模板,建立案件临期提醒机制和法律顾问代理质量评价机制,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全年办理复议应诉案件588件,同比减少18.67%,其中,复议案件380件,应诉案件179件,其他案件29件。三是印发《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保障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创办“四川省自然资源大讲堂”,广邀资深专家学者,通过“现场+视频直播”,在全系统集中培训自然资源管理核心业务、立法最新成果等内容。固定每月首个周六为全系统“学习日”,由厅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全程参与集中培训。建立40岁以下青年职工理论学习制度。二是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全系统集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厅主要负责人亲自邀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守民为全系统干部专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则要点;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认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竞赛,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热潮。

(八)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为主体、法治机构抓统筹”的法治总体机制。二是强化法治机构建设,配强配齐法律专业人才,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快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新进公职律师3名。三是加强自然资源督察员队伍建设,向市(州)派驻督察员29名,实现21个市(州)派驻督察全覆盖,成都、宜宾、绵阳等8市重点增派。四是推进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整合科学配置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为符合条件的46名执法人员申请换发新证。五是坚持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依法采购优秀律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六是挂牌成立厅法律中心,充实法治工作力量,为全系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然资源法规体系不够健全。二是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效果有待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待加强。

三、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国家立场、人民利益、权责对等和底线思维,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治蜀兴川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法治保障。

(一)系统谋划好法治建设工作。依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文件,根据部、省法治建设相关文件制定情况,结合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际,适时研究制定全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有关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形成长远规划控总体、年度计划抓重点的有序局面。

(二)持续完善自然资源法规政策体系。关注国家层面立法动向,有序推进《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等立法有关工作,稳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配套政策制定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调查研究,为我省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做好政策储备。

(三)示范推动解决好法治建设具体问题。认真落实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开展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要求,着力破解制约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问题短板,促进业务与法制紧密结合,强化行政裁决运用,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强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实质性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推进诉源治理。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构建学习型、法治型组织。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落实法治责任监督,突出考评奖惩。

(五)切实强化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积极推动建成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督察体系,探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自然资源“大执法”协同机制,完善违法问题发现、核查、处置机制,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责任编辑:李雪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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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法规处(行政审批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之规定,现将我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厅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一是主要负责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负责人切实履行分管领域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二是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等文件,切实健全党组依法决策机制。三是召开全系统法治工作会、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具体问题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强调年度重点法治工作。四是印发年度法治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台账、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三个具体问题实施方案及其3个子方案,细化落实年度重点法治任务。

(二)完善自然资源法规政策体系。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将《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列入省政府2020年度调研论证类立法项目,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指导各市(州)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二是抓好法规政策“废立改”工作,清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8件、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4件,清理建议报司法厅汇总;全面清理并对外公布我厅继续有效的53件、废止和失效的111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是研究出台疫情防控自然资源保障服务10条举措、“两保一加快”10条措施、砂石资源供应18条措施等务实管用的政策文件,为疫情防控、“六稳”“六保”、脱贫攻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政策支撑。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召开全系统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对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精益求精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再落实二是动态调整公布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政府非税收入收费项目清单。三是全面推行“三集中、三到位”,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实现提交材料平均减少52%,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60%。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土地征收和矿业权审批网络远程直报。五是大力下放矿业权审批权限,省级仅保留16种矿产出让登记。六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效保障项目加快落地。七是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2020年度我厅办件评价3102次,无一差评,厅政务窗口前三季度在省政务服务大厅排名第一。八是全省压缩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至4个工作日,企业办理非住宅转移登记、抵押登记至1个工作日;实现成都市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九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四)强化督察执法力度。一是持续完善自然资源督察制度,出台加强自然资源督察工作的意见、督察员管理办法和工作规程。二是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督察员作用,2020年全省督察员共列席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土地管理委员会等会议780余次,抽查建设项目840个,参加现场检查220余次、专项巡查15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720余条,发出督察建议书12份、工作函32份,移交案件线索1件,及时制止并督促各地整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466个。三是持续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法制审核文书模板》等,大力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制发《移交移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问题线索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强化追责问责力度。四是扎实推进督察执法专项工作。推进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历年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挂账”问题整改、“河滩地”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能交水”重点项目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情况督察等专项工作。五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矿业权254宗、地灾防治资质单位21家。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一是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办理建议、提案共98件,实现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二是建成网站、微博、微信互通联动的政务公开平台矩阵,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持续巩固政务公开良好态势,全年召开6场新闻通气会、2场在线访谈;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4681条,累计公开2008年以来经省政府批准的非涉密建设用地批文13051件;依法按期办理依申请公开1475件;“四川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微博号阅读量分别超过190万次和847万次,在全国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务微信、微博评比榜单中名列前茅

(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优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推动省本级和21个市(州)建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沟通协调机制。落实通报、约谈制度,对部分问题突出地区采取暂停审批等措施倒逼诉源治理。印发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土地征收等3大类6小类《行政复议答复书》模板,建立案件临期提醒机制和法律顾问代理质量评价机制,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依法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全年办理复议应诉案件588件,同比减少18.67%,其中,复议案件380件,应诉案件179件,其他案件29件。三是印发《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保障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七)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创办“四川省自然资源大讲堂”,广邀资深专家学者,通过“现场+视频直播”,在全系统集中培训自然资源管理核心业务、立法最新成果等内容。固定每月首个周六为全系统“学习日”,由厅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全程参与集中培训。建立40岁以下青年职工理论学习制度。二是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三是组织全系统集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厅主要负责人亲自邀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守民为全系统干部专题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则要点;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通知》,认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竞赛,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热潮。

(八)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为主体、法治机构抓统筹”的法治总体机制。二是强化法治机构建设,配强配齐法律专业人才,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加快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新进公职律师3名。三是加强自然资源督察员队伍建设,向市(州)派驻督察员29名,实现21个市(州)派驻督察全覆盖,成都、宜宾、绵阳等8市重点增派。四是推进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整合科学配置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为符合条件的46名执法人员申请换发新证。五是坚持常年法律顾问制度,依法采购优秀律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六是挂牌成立厅法律中心,充实法治工作力量,为全系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全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自然资源法规体系不够健全。二是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效果有待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待加强。

三、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我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坚持国家立场、人民利益、权责对等和底线思维,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治蜀兴川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法治保障。

(一)系统谋划好法治建设工作。依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等文件,根据部、省法治建设相关文件制定情况,结合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际,适时研究制定全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有关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形成长远规划控总体、年度计划抓重点的有序局面。

(二)持续完善自然资源法规政策体系。关注国家层面立法动向,有序推进《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等立法有关工作,稳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配套政策制定强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等调查研究,为我省制定相关法规规章做好政策储备。

(三)示范推动解决好法治建设具体问题。认真落实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开展示范推动解决法治建设八个具体问题要求,着力破解制约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问题短板,促进业务与法制紧密结合,强化行政裁决运用,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强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实质性化解各类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依法全面履职尽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推进诉源治理。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构建学习型、法治型组织。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落实法治责任监督,突出考评奖惩。

(五)切实强化自然资源督察执法。积极推动建成省市县三级自然资源督察体系,探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自然资源“大执法”协同机制,完善违法问题发现、核查、处置机制,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切实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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