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厅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加快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切实把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清理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去年实现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基础上,努力将市级不动产登记部门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土地供应方面采取系列措施,出台相关文件,推动差异化供地和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减轻企业负担。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时对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系统划出和划入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调整完善厅本级相关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对中介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行政审批前置事项等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拟定“多审合一”改革推进方案,在成都、绵阳、遂宁三市和巴中市恩阳、平昌两区(县)开展“多审合一”改革试点,按照“多审合一”的新机制运行相关审批工作。
3.认真做好窗口日常管理工作,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印发《“厅长处长进大厅”实施办法》《窗口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建立一体化办事规范和办理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发布《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取消证明事项的公告》,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强材料共享复用,窗口民意满意度排名上升为前六名。
4.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持续做好省一体化政务服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等平台运行工作,确保平台所有事项按期办结。采取数据交换方式与省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共享及监管协作平台相关信息同步更新,实现部门信息数据共享,目前在该平台上归集行政许可信息1201条,行政处罚信息270条。落实专人负责省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工作,目前12345热线平台转办8件均按时办结,录入平台知识库信息60条。
5.有序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坚持以“双随机”形式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摇号确定今年实地核查的矿业权共计274宗,其中探矿权51宗、采矿权223宗。相关实地核查工作同步推进,随机抽查情况及检查结果已在厅门户网站和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上实时公示。
(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及时报送《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四川省自然资源督查办法》立项申报书,接受相关立项问题质询,积极争取将我厅立法项目纳入省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研究拟定《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重点任务清单》,将我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正及新法配套制度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后转发执行。针对实施办法修正工作的组织领导、起草人员和工作安排等问题,起草印发《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起草工作方案。对土地管理法修正以来,公开的各类基础性立法资料进行整理收集,及时汇总实施条例和各省份修法进展情况,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对照表、实施条例修订对照表以及实施办法涉改条款对照表,为我省实施办法修正案代拟稿起草做好基础准备。调研掌握全省基本情况,做好与郫都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泸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衔接,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推动我省地方性法规修正。
2.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人大法工委等部门来函要求,加强对设区的市报备法规、规章的合法性审核。对法规、规章中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悖、与上位法抵触或与改革方向不一致的,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坚决防止“违法立法”“立法放水”情况发生,确保与宪法法律一体遵循。今年共办理相关意见回复200余件。
3.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参与立法的质量。认真落实开门立法的要求,主要依托厅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立健全社会公众意见收集、办理和反馈机制。对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坚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探索建立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畅通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有效机制,努力拓宽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渠道。
4.坚决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理顺审查件的送审、登记、审查、审签、意见反馈等办理环节。今年以来,先后开展规范性文件(含其他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7次,做到“应审尽审,有错必纠”。及时做好了规范性文件报备及网上发布工作,报备及时率、规范率以及发布率均为100%。
(三)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依法决策。根据省政府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审查标准,修订《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规则》,确定审查范围和标准,优化审查流程,把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不得提交厅务会议讨论。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开展公平竞争性审查,并组织对2019年以来我厅印发和代省政府起草的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现行有效政策措施文件31个,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措施数量15个。
2.注重倾听社会各方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事关自然资源事业改革稳定发展和涉及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动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调研、调查问卷等方式,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以及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准确把握民意,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3.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在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同时,从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抽调两名公职律师到厅公职律师办公室协助处理涉法事务。法律顾问团队和公职律师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提供法律咨询,充分发挥专业作用,有效避免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
(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34号),及时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和送达执行环节,做到文字、照片、音像记录合法规范;我厅今年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全部交由法制工作机构进行了法制审核;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并作为代表在全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对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其纳入《四川省2019年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要点》,在系统内安排落实;实施“互联网+行政执法”,推行集机构人员管理、基础数据管理、违法信息采集、违法行为处理、综合统计分析、卫片执法检查于一体的“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系统”,成立遥感监测所,为执法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数据支撑。
2.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和全系统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卷)评选活动,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积极与住建厅对接,完成了与执法监管有关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制定违法行为查处法律文书模板,草拟行政执法用语标准推广使用。举办全省自然资源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审暨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训,规范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并根据评审结果,对全省典型案例和优秀案卷进行通报。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1.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应诉出庭、诉前整改等工作,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始终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履行部门法定职责和重视民主协商的重要抓手,对今年省人大建议27件、协办件44件;省政协提案主办件22件,协办件37件进行了集中交办,交办和签发均由主要领导签批,实现办结率、与代表委员沟通率、代表委员对办理和答复满意率三个100%。进一步优化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流程,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积极参加庭审活动,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共办理我厅为被告的应诉案件194件(一审78件、二审109件、再审7件),省政府为被告的应诉答辩60件(一审42件、二审16件、再审2件),胜诉率100%。与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开展座谈交流,共商调研探析问题原因及联合开展国有土地出让领域公益专项监督行动事宜,探索建立公益诉讼联系机制。
2.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及证据要求,在卫片执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重点区域专项行动等工作中,将“行刑衔接”情况作为督导督办的重点,一旦发现涉嫌犯罪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依法规范及时移送,切实增强“行刑衔接”的制度威慑。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编制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厅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研讨会,持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厅机关绩效管理。重点针对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政务公开监测情况发现的问题,加强通报督促和整改提升工作。坚持把门户网站作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服务群众的第一平台,不断加大自然资源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各类自然资源领域信息17351条,省政府网站提取我厅门户网站栏目信息8843条。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形式和内容的审核,严守答复期限底线,提升依法答复质量,做到零逾期、零差错。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70件,办理数量持续居省直部门第一;按期办结1019件,依法作出答复文书921件。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做好行政调解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完善机制,健全规则,明确范围,规范程序,研究制定行政调解工作规则,加强对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调解工作的督促指导,把行政调解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手段,推进多元化解。
2.大力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机制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动态调整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建立联络员制度,完善复议案件报签程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每月印发案件简报及征地批复类行政复议专项简报,分半年和年度进行专题通报,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工作。针对征地批复类复议工作中反映出的问题,成立专项工作组,建立省市联合办案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批复类行政复议裁决答复举证工作的通知》,提高答复举证的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沟通协调机制,从厅本级及各市(州)局轮流派员到司法厅复议应诉局跟班学习,掌握审查要点。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根据法院裁判标准,动态调整复议案件审查办理思路。共办理复议类案件477件,其中市(州)局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170件、厅为被申请人的复议答复73件、省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答复234件。
3.深入实施“法律七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编印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汇编。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整理,在自然资源报上刊载评析以案释法。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环境。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相对滞后。体系不协调,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生态修复和保护等职能履行方面还存在大量制度空白,不能有效满足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二)个别地方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尤其是征地过程中问题存量较多,加之新的问题时有发生,源头治理亟待加强。
(三)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高发多发。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持续高位运行,实质化解争议难度较大。
(四)行政执法能力不足。一些自然资源部门存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暴露出执法能力不足和执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
三、意见建议
(一)统筹推进自然资源法律制度体系构建。按照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结合自然资源上位法的立法规划,对我省自然资源立法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加快修订《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重点立法项目,用完善的立法引领自然资源改革发展。
(二)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统一出台细则规范,着力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各方面监督制度,切实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行稳致远。
(三)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推动行政管理职能切实转变到位、履行到位。
(四)全面提升公务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安排新一轮法治培训,使体制内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