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文种分类 / 川自然资办函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2022-12-27
  • 发布日期:2022-12-27
  • 文  号:川自然资办函〔2022〕205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27 来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字体: 分享到:

川自然资办函〔2022〕205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加快构建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推动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下简称“市县级修复规划”)编制报批,强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市县级修复规划编制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省级修复规划)于2022年6月经省政府批复印发实施。全省21个市(州)以及国家“双重”规划重点项目和重要生态功能区涉及的县(市、区)〔88个县(市、区)名单见附件〕要依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快修复规划编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底数和基础底图,全面梳理区域生态本底,诊断识别重要生态问题,在充分衔接全国“双重”规划、省级修复规划、同级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以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构建生态修复格局,合理安排部署重点工程,并将修复规划关键指标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

二、规范市县级修复规划报批

市县级修复规划编制完成后,应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审查备案的通知》要求,履行各方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专家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说明(规划专章或单独说明)等程序,加快成果上报。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专题报告、编制说明、图件、附表、规划矢量数据库等。市级修复规划务必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自然资源厅技术性审查,4月30日前报请市(州)人民政府审批后印发实施,并报自然资源厅成果汇交和备案;县级修复规划务必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印发实施,于8月31日前逐级上报自然资源厅成果汇交和备案。为提高审查效率,技术审查和备案过程中两次不通过的做退件处理,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规范流程,提高规划编报质量。

三、强化规划成果运用

各级修复规划是开展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空间指引,规划成果汇交后,矢量数据库纳入四川省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系统管理,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问效。

附件:国家“双重”规划重点项目和重要生态功能区涉及的县(市、区)列表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联系人:余晨,联系电话:028-87036259)

责任编辑:周子琦

点击下载此文件

图片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视频解读:

[上一篇]:
[下一篇]: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7 来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川自然资办函〔2022〕205号

各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加快构建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推动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以下简称“市县级修复规划”)编制报批,强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指导性和约束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市县级修复规划编制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省级修复规划)于2022年6月经省政府批复印发实施。全省21个市(州)以及国家“双重”规划重点项目和重要生态功能区涉及的县(市、区)〔88个县(市、区)名单见附件〕要依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加快修复规划编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底数和基础底图,全面梳理区域生态本底,诊断识别重要生态问题,在充分衔接全国“双重”规划、省级修复规划、同级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以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构建生态修复格局,合理安排部署重点工程,并将修复规划关键指标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

二、规范市县级修复规划报批

市县级修复规划编制完成后,应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审查备案的通知》要求,履行各方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查、专家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说明(规划专章或单独说明)等程序,加快成果上报。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专题报告、编制说明、图件、附表、规划矢量数据库等。市级修复规划务必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自然资源厅技术性审查,4月30日前报请市(州)人民政府审批后印发实施,并报自然资源厅成果汇交和备案;县级修复规划务必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请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后印发实施,于8月31日前逐级上报自然资源厅成果汇交和备案。为提高审查效率,技术审查和备案过程中两次不通过的做退件处理,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规范流程,提高规划编报质量。

三、强化规划成果运用

各级修复规划是开展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空间指引,规划成果汇交后,矢量数据库纳入四川省自然资源基础信息平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系统管理,省厅将适时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问效。

附件:国家“双重”规划重点项目和重要生态功能区涉及的县(市、区)列表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联系人:余晨,联系电话:028-87036259)

点击下载此文件

图片解读:

文字解读:

访谈解读:

视频解读:

  • Copyright(C) 2013--2019 dnr.sc.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 地址:成都市百卉路4号 联系电话:028-87036053 邮编:610072
  • 主办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 内容维护: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宣传教育中心
  • 技术支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 蜀ICP备05008406号
  • 建议使用IE8.0以上浏览器或兼容浏览器
  • 网站标识码 5100000009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