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研究决定:
张宏同志任区域地质调查队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成都水文队所任职务;
许家斌同志任川西北地质队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106地质队所任职务;
钟伟同志任化探队队长、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蒲鸿同志任地质医院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陈达玉同志任测绘队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测绘队副队长职务;
韦延彦同志任102厂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102厂副厂长职务;
田伟平同志任102厂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纲同志任202地质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孙全福同志任207地质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