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党委研究决定:
杨俊义同志任局科技处处长;
冷静同志任局安全生产管理处副处长;
刘强同志任局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杨俊义同志局地质环境工程处副处长职务;
冷静同志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强同志局安全生产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薛峰同志任909地质队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薛峰同志405地质队所任职务。
罗洪彬同志任川西北地质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勇德同志任106地质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郭道军同志任106地质队党委委员、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贾煜同志任402地质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波同志任404地质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陈文同志任404地质队党委委员、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道禄同志任915地质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立同志任测绘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柳维君同志任物探队党委委员、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秦宇龙同志任四川省地质调查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王晓琴同志任成都综合岩矿测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