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第3次会议

日期:2021-09-28
分享到:

924日下午,党组书记、局长、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刘健在局机关20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局安委会2021年第3次会议,安委会常务副主任江涛和安委会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涉及的安全相关罪名;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721日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传达学习了彭清华书记、黄强省长在泸县指导抗震救灾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落实了省安委会2021年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暨第三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局前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讨论、安排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19月,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局安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可控。

会议强调,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许多安全生产措施和要求上升到法律层面,加大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当前,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和不足不是能力问题,不是做不到,而是认识问题。各单位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清醒认识到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就是政治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经济效益;要改变惯性思维,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依法做到安全生产。

刘健在讲话中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做到安全生产有抓手、有方法,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规。安防处牵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活动,按照分层次、突出重点的原则,推进各单位党政班子、项目部(部门、车间)、员工全覆盖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提高依法治安水平,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要认真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掌握本单位国庆期间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分析研判,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加强国庆假期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局领导要深入联系单位,调度分管单位部门和领域国庆放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确保国庆放假期间安全稳定。要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续跟踪疫情发展动态,掌握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关联地区疫情变化,服从各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部署要求,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人员外出管理,近期及国庆放假期间,非必要不要前往黑龙江省、福建省等的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区域旅行及出差。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