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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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713日至823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视。20201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3个督导组,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有关局级领导及处(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先后召开了6次党组会、7次领导小组会、1次整改动员部署会和1次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一细化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局党组召开了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从5个方面查找了17个问题,制定了71条整改措施。局属单位党委分别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巡视整改工作格局。

(二)台账管理,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针对4个方面、16个主要问题、46个具体问题,制定165条整改措施。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带头整改,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班子成员各司其职,抓好牵头整改任务,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三)举一反三,深化巡视整改

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工程建设项目违规问题、资金违规使用问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及请示报告制度等5个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纠正处理。

(四)跟踪问效,强化监督检查

党组成员持续跟踪牵头的整改任务,督促分管处(室)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责任,对11个局属单位党委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督导指导。3个督导组分别对11个局属单位党委进行了督导,通报情况并责令限期纠正。5个专项整治和严肃财经纪律及单位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牵头处(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巡视整改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督。

(五)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

截至622日,全局共新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局关于加强备用金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规章制度25个,修订完善《局党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修订)》《局财务管理办法》《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规章制度29个、废止29个。

二、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和中央、省委会议文件精神存在差距”问题。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并建立学习宣贯动态台账。二是列出学习清单编印学习资料,开展集中学习并要求局属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不深入的问题,一是全面清理并建立动态台账。二是召开党组会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议,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党组书记、局长作宣讲报告,提出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中央、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通知》,提出具体学习要求,确保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在我局落地落实。

针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不全面的问题,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工作方案》;开好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不缺项、不漏项,党组成员均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针对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建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台账并动态更新,安排专人负责。二是印发《局党组关于印发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加强对局属单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的考核。

2.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够”问题。

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党组会再次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具体要求。二是在局党组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带头剖析、深刻反思,班子成员动真碰硬,开展了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省委第十二督导组给予充分肯定;20215月,全局11个单位均召开了庞兴才案“以案示警明纪”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对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监督;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相关处(室)和局督导组指导监督11家局属单位党委班子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

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整治,11家局属单位梳理出58个具体问题,制定114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完成26条,已整改并长期坚持88条。二是成立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会按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季度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确保了职工队伍和谐稳定。三是党组成员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廉报告,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主动认领、深刻对照检查。四是督促意识形态责任制履行有差距的个别局属单位,成立以单位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五是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党委根据不同行业、群体特点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精准施策、落实工作责任。

针对未按要求上报有关工作的问题,一是开展“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及请示报告制度专项整治”工作,局和局属单位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定。二是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向省委报告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学习情况,建立报告台账并动态更新。

3.关于“党组全面领导作用弱化”问题。

针对局党组履行全面领导责任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的问题,一是修订或新制定《局党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修订)》《局党组关于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等制度。二是根据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完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考核,调整经营管理目标指标结构和权重。三是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建立局党组巡察制度,对局重点项目加强审计,对执行局党组决定部署和相关制度不力的领导班子或领导成员进行追责问责。四是实行局领导联系指导重大项目制度。五是督促违规增加注册资本金的1家下属二级企业进行了整改,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针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效果不佳的问题,一是组织局属地勘单位技术骨干对地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进行专题研讨,印发《局关于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二是局和局属单位分别分析总结了转型升级方面取得的进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转型升级的整改措施并形成台账逐项推进;组织召开局工作会、局地矿产业座谈会,分析产业转型发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局和局属单位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四是加强科技攻关选题及工法研究,截至目前申报省级工法4项、申报科研项目5项,正在组织实施的科研项目18项。五是加大投入,加强科研项目开展和平台建设,举办了工程产业发展、地矿产业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调查、项目管理等专题培训,2020年全局引进专业人才33人,投入各类科研经费千余万元;2021年新获批科研项目4项,累计获批经费近百万元。

针对抓生产经营不力的问题,一是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对经营管理目标指标结构和权重进行了调整,调高了“高质量发展和防范风险指标”和“管理指标”分值。二是赴局属各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情况专项调研,建立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会制度。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印发《领导联系指导重点项目工作方案》,2021年局领导联系指导10个重大项目。四是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坚持开展产业政策研究。五是印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局属单位二级公司管理的意见》,开展局属单位分支机构清理整顿,分支机构同2020年初相比缩减18.02%

5.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问题。

针对防范债务风险用力不足的问题,一是开展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了问题排查、措施制定和资产(债务)清查等整治工作。二是修订《局党组关于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积极稳妥推进全局整体资产负债率逐步下降。三是分类设置资产负债率预警线和管控线,进一步加大贷款规模指标的考核权重并严格考核。四是加强成本控制,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定《局关于加强投资性项目会计核算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项目的财务监管。

针对回收债权效果不好的问题,一是专题布置债权回收工作,组织召开全局应收账款回收、存货变现及成本控制专题现场会议。局属各单位均已成立应收类款项和存货清收(清理)的相应管理机构,多措并举解决时间长、金额大、回收困难的应收类账款。二是强化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存货处置等高质量发展指标的考核权重,将指标占比由35%提高至40%

针对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不够的问题,一是强化依法管理,局属各单位均明确了法律事务部门及负责人、聘请了法律顾问,将重大决策、各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查作为前置程序。二是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法律培训,将依法治理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和考核。三是强化涉诉案件处理,持续完善诉讼台账内容,按季度通报诉讼情况;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跟踪指导和应对处置,坚持“一月一报”。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对不重视风险防控,造成严重损失的1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6.关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严抓严管不够的问题,一是在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及成员对“严抓严管不够”问题主动认领,作出检查,开展了相互批评。二是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分层分级压紧压实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局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局2021年工作会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门进行部署,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庞兴才案件以案促改工作,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庞兴才案件警示教育大会暨2021党员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全局11个单位均召开了庞兴才案以案示警明纪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修订《局党组党建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4个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党建工作考核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中。四是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等监督机构的沟通交流,2020127日至2021622日,共征求14名局管干部党风廉政意见、19名局管干部信访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和管理。五是加强班子队伍建设,2020127日至2021622日,调整局管干部11名、新提拔4名、调入1名;与3家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开展谈心谈话40人次,任前谈话11人次;结合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调研。

针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督促指导11个局属单位对近年来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共查找出4个共性问题,责令整改;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彻底的1家局属单位纪委书记进行了处理。二是党组会组织学习《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将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三是督促指导机关处(室)、局属单位认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防控措施。四是紧盯资金、项目等风险关键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使全局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链条”越拧越紧。

7.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针对开展监督乏力的问题,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加强本轮巡视整改工作的监督,协助局党组对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把关,加强追责问责工作。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印发《关于推进监督检查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方案》,三年内对所有局属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并视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和调研式监督。目前,已对9个局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向相关单位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向局党组提出工作建议,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三是与局党组会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全面分析研判局及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提出了“持续加大对局属单位经营管理中违规违法问题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对局属单位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投资决策进行过程监管的工作机制等6项工作建议。目前,局党组正在分类安排实施。

针对执纪问责不严格的问题,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出台《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办法(试行)》《组务会工作规范(试行)》,坚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及初核报告、审查调查报告、审理报告组务会集体研究制度,以制度确保办案质量提高,防范执纪问责不严格的问题发生。二是对巡视反馈的1家局属单位因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涉诉重大损失未及时问责的问题进行了问责处理,合并其他问题线索,驻局纪检监察组对主要责任人庞兴才立案审查调查,局党组给予其开除党籍、公职处分。三是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向局党组印送庞兴才案“以案促改”《监察建议书》,会同局党组印发《关于庞兴才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情况及其教育警示的通报》,提出以案为鉴的改进意见5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覆盖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和项目负责人共计417人;督促11个局属单位召开以案示警明纪专题民主生活会。

针对对局属单位纪委工作指导督促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向局党组印送了《关于加强局属单位纪检组织建设工作建议的函》,提出了规范纪检机构设置、修订完善纪委书记考核办法4条建议。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局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局属单位卷宗材料、审查审理等业务进行了指导,在调研式监督中专门抽查了相关局属单位纪委工作资料。三是组织召开170余人参加的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提升培训会,抽调局属单位6名纪检干部到驻局纪检监察组协助开展案件查办。四是编印了《监督执纪执法常用文书模板(试行)》,梳理工作流程图和文书模板70个,为局属单位纪委提供参考。

针对下属单位纪委书记专司监督职能职责尚未落实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局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三转”要求。二是4个单位调整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分工。调整后的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均不分管与监督工作相冲突的工作。

8.关于“对下属单位项目疏于监管,违规问题经常发生”问题。

针对违规分包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违规问题专项整治。二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巡视组反馈的1个项目违规招标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2名责任领导进行了严肃处理,并责成责任单位对合同管理部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直属机关纪委正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三是修订完善《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针对1家局属单位不公开选择合作开发方的问题,一是直属机关纪委在前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将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二是责成责任单位完善招标、评标程序,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监管,严格履行相关协议。

针对1家局属单位违规出借资质并垫支资金的问题,一是局党组“举一反三”,将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列入工程项目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排查清单,对全局类似情况进行摸排清理;责任单位党委书记牵头,加强整改工作,组建项目整改专班,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责任单位修订完善《资质使用管理办法》和《财务支付管理办法》。三是驻局纪检监察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1名责任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四是强化风险管控和垫付款回收,责任单位再次对合同、产值、结算和支付情况进行清理,制定资金支付方案,并收回部分垫支工程款。

针对1家局属单位违规签订基建采购项目补充协议的问题,一是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二是责任单位修订了《基本建设(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委托第三方代理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组织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将基建办从原内设机构中分离出来,并调整基建办负责人及分管领导。

9.关于“对下属单位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的问题。

针对部分下属单位违规报账的问题,一是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及单位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工作,找准在预算管理、支付管理等9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措施,以查促改、以查促管。二是开展了资金违规使用问题专项整治。三是追回违规报账的资金及利息,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四是督促指导局属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审核、审批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2家局属单位修订或制定《票据管理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等8个制度。五是责成有关局属单位对职工个人备用金进行全面清理及整改。六是印发《局加强备用金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全局范围内推广使用“公务卡”,从制度层面杜绝下属机构和职工个人超范围、超期限、超额度借用单位资金。

针对1家局属国有控股企业违规决定分红的问题,责任企业对违规分红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召开党委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清退方案,在20211231日前全部清退到位。

针对1家局属国有控股企业二级公司违规入股分红款未清退到位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清退方案,并持续跟踪,严格督促落实,在20211231日前完成清退。

针对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收入的问题,一是相关局属单位聘请中介机构对下属二级公司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审计报告进行账务调整,根据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报告进行了补缴。二是组织部分局属单位对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情况开展了自查清理,625日已向省财政厅报送补缴申请,待批复后完成补缴。

针对1家局属单位借用公款不按规定支付利息的问题,一是责任单位已足额清收借款利息。二是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10.关于“整治‘四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力”问题。

针对1家局属国有控股企业违规报销个人消费品费用的问题,一是该企业对2名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并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规定。二是举一反三,在全局开展了资金违规使用问题专项整治,从个人消费品违规报账等7个方面查找了22个问题,制定了55条整改措施,局审计处牵头对局属单位按不低于30%的比例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针对3家局属单位涉嫌违规接待的问题,一是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二是局审计处牵头对局属单位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三是责任单位均对《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差距”问题。

针对2017年时任局党组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二是在2020年度局党员领导干部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成员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了对照检查。三是相关责任人向局党组提交了书面检查。四是党组会严格按照议题提出人首先汇报、党组成员分别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的程序进行,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其他党组成员监督。

针对个别下属单位领导干部存在好人主义思想的问题,一是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该单位2名责任领导进行了处理。二是开展“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及请示报告制度”专项整治,局属单位再次梳理“三重一大”及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并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三是开展干部考察工作前,继续坚持考察组组长对考察组成员集中培训,严明干部考察纪律,讲解考察方法。

12.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格”问题。

针对违规用人的问题,一是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免去1名干部的挂任职务,并相应调整其工作岗位。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四川省干部挂职管理工作办法》等文件进行了再次学习。三是结合全局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深入分析局属单位发展实际,科学谋划干部挂职锻炼工作。

针对研究干部事项不合规的问题,一是在202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成员对该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二是相关责任人向局党组提交了书面检查。三是党组会研究干部人事议题,到会党组成员必须超过2/3。党组书记带头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自觉接受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其他党组成员监督。

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组织开展“三定”清理工作,结合局属单位党委、纪委换届,根据原核工业西南地质局核定的2家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配备相关规定和班子建设需要、干部德才表现,按照进一步使用的干部选任程序,进行整改规范。整改后2家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数和领导职务配备符合“三定”方案。

针对执行干部交流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免职交流1人、免职改任1人。二是制定《局党组关于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局属单位轮岗交流的范围、条件、时限等。

13.关于“党建工作薄弱”问题。

针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有偏差的问题,一是开展党支部基本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印发通报,提出16项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局属单位党委、机关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全省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三是组织全局38名党支部书记参加新任支部书记培训班;举办2021年全局党员教育培训班。

针对基层党组织设置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对4家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的局属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规定,综合考虑4家单位生产经营任务重、项目多、项目驻地较分散、项目管理风险大的实际情况,经党组会研究,同意4家单位保留党委设置。二是由于管理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调整,撤销1个二级企业党委成立党总支,选举工作已完成。

(四)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4.关于“省委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部分未整改到位”问题。

针对1家局属国有控股企业经济处罚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截至5月该企业对扣收未执行到位的5人,其中4人已扣收到位,1人按其基本工资、施工补贴的20%和绩效工资的100%逐月扣收,直至完全收回为止,预计2024年底前完成。

针对1家局属单位“党员忙于业务缺席支部活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该单位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就存在的党员监督和教育不到位、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有差距等问题作深刻检查。时任党支部书记在2020年度的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也进行了自我批评。

针对追责问责偏轻偏软的问题,一是驻局纪检监察组调取了相关项目和案卷资料,向相关单位、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后,依据客观事实和党纪政务处分相关规定进行了综合研判向上级汇报并征得同意后,对相关问题作出了妥善处理。二是严格落实组务会、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提高科学研判、精准处置问题的能力,避免追责问责偏轻偏软。202116月,驻局纪检监察组和局属单位纪委共立案4人,其中县处级2人、其他人员2人,处分5人,对2人涉嫌职务犯罪进行立案调查。

15.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部分未整改到位”问题。

针对“贯彻落实意见结合实情提出和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务实举措不够”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等文件。二是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工作方案》,从加强治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培训、建立干部担当作为激励和保护机制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

16.关于“审计发现问题部分未整改到位”问题。

针对“局违规决策为下属单位担保”“事企混岗普遍”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从2019年起,局已不再为局属单位新增贷款提供担保,并指导局属单位通过第三方公司担保、平台公司担保等多种方式,置换由局提供担保的存量贷款;修订了《局党组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制定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目标任务与具体措施。二是积极向省委编办沟通汇报“事企混岗普遍”的问题,下一步将结合我省地勘单位体制机制改革解决“事企混岗普遍”问题。

针对2019年专项审计发现的1家单位资产处置整改不到位且边改边犯的问题,一是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追回全部损失。二是该单位制定或修订了《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

三、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视移交驻局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11件,经驻局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集体排查研判,初核9件、函询1件、了结1件,相关核查工作进展有序。经核查,截至618日,已办结7件,正在办理4件。巡视期间移交驻局纪检监察组信访件3件,均于巡视结束前及时办结。

四、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分类施策,持续抓好巡视整改

紧盯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完善措施、压实责任,确保按照既定目标和整改时限,逐条逐项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需长期坚持的,持续发力,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跟进,有针对性地研究措施和办法,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二)严抓严管,持续传导整改压力

一是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照巡视整改问题、责任、任务三张清单,持续传导整改压力,开展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二是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局党组巡察工作重要内容。局党组巡察将紧盯各单位党委承担的巡视整改任务,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选择性整改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三是适时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局党组和局属单位及时盘点整改任务完成进度,持续跟踪任务落实,确保面上问题解决到位,根子问题铲除到位。

(三)标本兼治,持续巩固巡视成果

将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治党、融入深化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治当前与管长远相结合,通过巡视整改,既实实在在解决一些具体问题,又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提升治理水平,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思想。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参与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核地质经济高质量发展,向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86676042

中共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

202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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