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省地质局机关家属区非机动车智能充电车库建设运营项目
二、项目资金来源:中标人自筹
三、招标内容及合作期限:省地质局机关家属区(3栋、4栋、5栋)3个非机动车智能充电车库建设及运营管理,建筑面积约720平米(包含:原有非机动车库拆除、非机动车库新建车棚围栏、部分地面硬化、智能设备的投入安装及运营等),车库需包含非机动车停车区域,3个车库分步实施。本项目由中标人自筹资金按国家相关要求承建运营,合同承包期为5年,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续约权,在双方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可选择合作分成式或固定场地费方式继续合作。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经营活动中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取得和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到2023年11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文件接受人: 曾老师 电话: 18482294441 邮箱:289269205@qq.com
七、投标材料
1、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4、非机动车智能充电车库建设及运营管理方案及整套完整资料,需写明建成后非机动车辆停放、充电收费标准等。
八、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到开标现场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投标函等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九、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 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十一、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本次招标人不单独安排和组织,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并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安全责任。
十二、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无投标保证金。
十三、投标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装订及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确定中标原则:综合择优。
十五、招投标过程投标人的安全责任、风险及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中标事宜及中标相关政府手续及费用(如果有)由中标单位承担。
十六、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方。
四川省地质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