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金融业开放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

深入推进金融业开放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

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党支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历史上和当今的金融强国,都具有高度开放的特征。要通过扩大对外开放,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规则影响力。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对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要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助力推动中国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金融业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致辞中宣布,中国将大幅放宽市场准入,推动对外开放重大措施落实“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会同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出台了多项开放措施,推动中国金融业开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大幅放宽金融服务业市场准入,不断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完全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在企业征信、评级、支付等领域给予外资机构国民待遇,放宽对外资机构在资产规模、经营年限等股东资质方面的要求,大幅扩大其业务范围,鼓励支持外资机构参与新业务试点,已有10余家外资机构成为碳减排支持工具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或承销商。多次组织召开外资金融机构和企业座谈会,加强与外资机构沟通,听取意见建议。

(二)稳步推进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形成涵盖股票、债券、衍生品及外汇市场的多渠道多层次开放格局。

持续推动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通债券通“南向通”,推出沪伦通机制并将其拓展至中国与德国、瑞士的互联互通。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扩大投资者和合格投资产品范围,提高投资额度。推出香港与内地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互换通)并开通“北向通”。不断完善金融市场制度规则。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和制度合二为一,取消额度限制,扩大投资范围。延长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时间,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

(三)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金融业开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议,并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和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并推动其生效实施,深入开展CPTPP金融服务及DEPA相关规则研究,持续做好我国加入CPTPP和DEPA的相关工作。

(四)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不断提升高水平开放条件下的金融风险防控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加强对金融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预警,丰富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加快推进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金融稳定立法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长效机制。持续健全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维护外汇市场平稳运行。

二、积极参与全球金融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继续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G20)、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多边开发银行等机制,全方位、多层次、务实灵活地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政策协调,推动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增进与各国的相互理解和交流,共同促进全球经济增长,维护国际金融稳定。

(一)深化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

中国和各国一道持续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改革,提升代表性。201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了份额和治理改革决定,并在2015年底生效,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明显提升,中国的份额占比从3.996%增加至6.394%,排名从第六位升至第三位。2023年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通过第十六次份额总检查增资方案,份额总规模增加50%,各成员国按照现有份额占比进行等比例份额增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占比调整,有助于提升新兴市场与发展中国家发言权,改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治理,提升其代表性和合法性,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向更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

2024年6月19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上海区域中心正式启动,上海区域中心将深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与中国的合作,促进和增强亚太区域国家间宏观经济政策交流和协调,推动维护全球和区域金融稳定。

(二)依托二十国集团加强全球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2016年,中国担任二十国集团主席国。在此期间,中方引导各方对全球重大宏观经济政策议题开展全面深入的讨论,在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完善国际金融架构、推动金融部门改革、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绿色金融等重要议题上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果。

同时,中方牵头二十国集团可持续金融工作,凝聚发展绿色金融国际共识。2021年初,中国人民银行支持二十国集团恢复设立可持续金融研究小组并升级为工作组,由中国人民银行与美国财政部担任联合主席,并牵头制定和推动落实《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发挥好金融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上的重要作用。

(三)持续完善“一带一路”投融资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不断完善市场化、多元、开放、绿色的“一带一路”投融资体系。在市场化方面,坚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互利共赢”原则,指导金融机构在合规基础上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多元化方面,设立丝路基金,推动完成丝路基金两次增资,资金规模达到400亿美元+1800亿元人民币,大幅提高丝路基金投融资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股权投资。在开放方面,与国际金融公司、欧洲复兴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机构开展联合融资,鼓励中外金融机构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建立中国—IMF联合能力建设中心,为共建国家进一步完善宏观经济金融政策框架提供智力支持。在绿色发展方面,发起《“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推进中外金融机构支持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四)建设性参与多边债务协调,积极应对债务问题。

2020年,为帮助低收入国家应对疫情挑战,中国作为重要的新兴债权国,与G20各国共同制定了G20缓债倡议。中方积极参与并全面落实了G20缓债倡议,是G20成员中落实缓债金额最多的国家。G20缓债倡议和共同框架充分展示了中国致力多边合作的建设性态度,也体现了中国支持低收入国家应对疫情挑战的团结协作精神。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还持续加强金砖国家机制合作,提升发展中国家话语权。夯实区域金融安全网,推动区域金融合作。推动多边开发机构深化治理改革,加强第三方市场合作。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外交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金融工作论述摘编》,持续深化金融业开放,形成系统性、制度性开放格局,牢筑金融安全网,增强开放条件下的风险防控能力。同时,继续高举多边主义旗帜,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贡献中国方案,参与全球金融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进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完善,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助力推动各国携手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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