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执业许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规定,我厅于2022年8月9日作出准予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执业许可的决定。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北京金瑞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分所;
二、执业证书编号:110100215101;
三、负责人姓名:王伟明;
四、经营场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5号2层1-6号。
特此公告。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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