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51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对照各项检查指标,认真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厅重点对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服务实用性、互动回应、安全防范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自查结果
第一季度,财政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运行良好。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厅门户网站及新媒体上所发布信息均严格按照逐级审核机制进行审核后发布,不存在未经审核就发布、发布不合规定内容等情况;内容更新及时,所发布信息没有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以及发布内容不当等问题;严格落实24小时不间断监测机制,及时处理错敏字、断链、错链等问题;服务功能、互动功能、搜索功能等各项功能均能正常使用;没有因管理工作不当或发布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深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主管主办责任,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及监管,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有序、高效运行。二是进一步丰富发布内容,加强内容审核把关,提升发布质量。三是认真践行网上群众路线,持续加强互动交流栏目建设,提升互动交流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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