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51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对照各项检查指标,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2022年第四季度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厅重点对厅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服务实用性、互动回应、安全防范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自查结果
(一)政府网站。第四季度,财政厅门户网站整体运行良好,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门户网站信息严格按照逐级审核机制进行审核后发布,不存在未经审核就发布、发布不合规定内容等情况;内容更新及时,未发现长期不更新栏目、空白栏目或栏目名称与内容不符的情况;所发布信息没有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以及发布内容不当等问题;网站运转正常,页面无错误代码,所有页面均能正常浏览;服务功能、互动功能、搜索功能等各项功能均能正常使用;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齐全;没有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二)政务新媒体。我厅开设新媒体账号2个,分别为“四川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新浪微博账号,第四季度均正常运行。落实专人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做好日常信息发布和维护工作;新媒体所发布信息均按照逐级审核机制进行审核后发布,不存在未经审核就发布、发布不合规定内容等情况,内容不存在严重表述错误;无泄露国家秘密情况;没有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没有出现规定时间内未更新内容的情况;网友互动功能正常使用;不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确保建设管理和日常运维符合规范要求。二是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提升发布质量,不断增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公信力、传播力。三是持续加强互动交流栏目建设,进一步提高留言办理时效和质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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