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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厅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报告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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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1〕51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对照最新检查指标,对2021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相关检查情况如下。

一、自查内容

按照最新检查要求,我厅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是对门户网站的服务实用性、信息更新、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和网站安全防范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二是对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账号信息内容、日常更新、互动回应等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二、自查结果

(一)政府网站。网站信息严格按照逐级审核机制进行审核发布,不存在不审核发布、发布不合规定内容等情况;发布内容不存在反动、暴力等违法信息;没有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等问题;没有因网站管理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网站无空栏目或栏目名称与内容不符的情况;网站运转正常,页面无错误代码,所有页面均能正常浏览,服务功能、互动功能、搜索功能等各项功能均能正常使用;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齐全。

(二)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信息严格按照逐级审核机制进行审核发布,不存在不审核发布、发布不合规定内容等情况;内容不存在严重错别字及反动、暴力等违法信息;没有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四季度没有出现规定时间内未更新的情况;网友互动功能正常使用;不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继续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机制持续强化对政府网站内容监管,综合提高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建设,提高群众诉求答复质量,强化管理统筹规范。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服务管理,整合提升政务新媒体内容能力,综合保障信息发布等安全。

四川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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