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要求,我厅对照检查指标,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相关检查情况如下。
一、自查内容
按照检查要求,我厅主要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是对门户网站的服务实用性、信息更新、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和网站安全防范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二是对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账号信息内容、日常更新、互动回应等内容进行全面自查。
二、自查结果
(一)厅政府网站。网站信息发布严格按照逐级审核机制进行审核发布,不存在不审核发布、发布不合规定内容等情况;发布内容不存在严重错别字及反动、暴力等违法信息;没有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等问题;没有因网站管理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网站内容更新及时,不存在2周首页信息未更新的情况;整个网站无空栏目或栏目名称与内容不符的情况;网站运转正常,页面无错误代码,所有页面均能正常浏览,服务功能、互动功能、搜索功能等各项功能均能正常使用;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齐全。
(二)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信息发布严格按照逐级审核机制进行审核发布,不存在不审核发布、发布不合规定内容等情况;内容不存在严重错别字及反动、暴力等违法信息;没有出现严重表述错误,泄露国家秘密;一季度没有出现2周内未更新情况;网友互动功能正常使用;不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优化完善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功能。进一步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聚焦公开、解读回应、互动办事等功能定位,不断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功能。
(二)强化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对照有关检查考核指标,逐项细化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对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确保日常运维和建设管理符合规范要求。
四川省财政厅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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