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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下达2024年政策性关闭矿山剩余采矿权价款支出预算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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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8282890/2024-00006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 2024-03-18
  • 发布日期: 2024-04-08
  • 文  号: 川财资环〔2024〕1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下达2024年政策性关闭矿山剩余采矿权价款支出预算的通知

川财资环〔2024〕12号

古蔺县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自然资源厅申请和核准意见,按照《财政厅 国土资源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环境保护厅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关于四川省政策性关闭矿山剩余采矿权价款退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投〔2014〕5号)规定,经审核,现退还你单位政策性关闭矿山古蔺县土城煤矿剩余采矿权价款省级分成部分130.30万元。本项支出部门预算功能科目列“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经济科目列“39999-其他支出”;政府预算功能科目列“23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经济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按规定尽快支付给相关申请人。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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