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提出《深入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推动高校毕业生投身乡村振兴的建议》(第852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按照3万元/人/年的人头经费纳入省市县三级财政预算”的建议
我省各级财政部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均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和共青团省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中关于“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的规定,将西部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按要求据实核拨。以2022年为例,我省共有西部计划地方项目2087人,其中,省级地方项目人数500人、市县级地方项目1587人,若按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测算,我省应安排西部计划地方项目资金6261万元。据统计,2022年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安排西部计划专项资金8741万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1250万元、市县级财政安排7491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的保障标准均达到或超过每人每年3万元。
二、关于“实现市县地方项目与全国项目人数比例超过1:1”的建议
为进一步推动西部计划提质扩容,2021年,我厅积极会同团省委等4部门推动《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落地,从政策上鼓励支持市县积极参与实施地方项目。文件出台后,我省地方项目人数从2021年的702人增加到了2022年的2087人,增幅达190%,地方项目与全国项目人数比例从0.25:1增长到了0.74:1。委员在建议中提到的“参照我省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实施规模,完成地方项目人数配比,实现市县地方项目与全国项目人数比例超过1:1”的建议,我厅将积极配合团省委,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全省基层需求与志愿者供给的匹配情况,针对当前乡村振兴发展亟需的专业人才,合理匹配相关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招募派遣人数。同时,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加大对西部计划支持力度,力争实现地方项目人数规模与全国项目人数比例超过1:1的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财政职能职责,统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持续做好西部计划经费保障工作。同时,指导和督促市县财政部门,科学合理安排西部计划资金,切实保障志愿者开展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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