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日前,财政厅负责人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重要意义。
答:今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作出重大顶层设计。《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财会监督工作,多次就财会监督工作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加强财会监督,整饬财经秩序,健全体系机制,实现长治长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深入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在维护中央政令畅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面临一些短板和问题。一方面,财会监督主体间合力不足,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有待加强,监督结果运用不充分,制约了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和单位法纪意识淡薄,财经法规制度执行不严格,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财务数据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时有发生,亟待通过强化财会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权威,整饬财经秩序。
出台《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有力保障,是提升财政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实施方案》结合四川实际,对全省财会监督工作进行全局谋划和系统安排,从推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的财会监督力度、巩固财会监督工作基础等方面,精准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对我省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和内容框架。
答:《实施方案》主要围绕贯彻到位全覆盖、精准施策可执行、责任分工能落实三个原则研究起草。《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督、问题导向、协同联动,突出政治属性,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有力保障。
按照上述思路,在《意见》原有框架基础上,结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财会监督工作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具体举措,并按照部门职能职责,明确责任单位,确保《意见》精神在我省全面落地落实。全文共六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第二部分为推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第三部分为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第四部分为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第五部分为巩固财会监督工作基础。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
问:《实施方案》对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提出的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25年的工作目标,即:构建起权威高效、保障有力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财会监督法规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监督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在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问:《实施方案》在体系机制建设上有哪些四川特色亮点?
答:一是推动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方面。明确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财会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府要强化组织协调,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下级财会监督工作的督促指导,构建起党的领导下“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二是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方面。在加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上,要建立健全财政与税务、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管等依责部门(单位)协同监管机制;建立部门与行业协会在重点领域整治、投诉举报处理、信息数据共享等方面的联合监管机制;支持中介机构在配合财会监督执法中提供专业意见。在强化纵向联动上,要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监督格局。省级要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省直部门加强与本系统中央驻川单位的沟通联动。在推动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上,明确了要坚持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级财政部门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完善配合人大审查监督工作机制;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成果共用、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健全社会公众投诉举报财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受理机制和财会热点问题处理反馈机制。
问:《实施方案》在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四川省情,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在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方面,重点关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防止资本无序扩张,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等内容。在加强对财经领域公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方面,提出要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及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财经纪律检查。强调要严肃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违规兴建楼堂馆所、虚列收支、虚报冒领或截留挪用财政资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私设“小金库”、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或化债不实、规避或违法开展政府采购等问题。在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方面,加强对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平台公司等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严厉打击财务数据造假、虚构经济业务、出具“阴阳报告”等行为;强化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严肃查处串通舞弊、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
问:《实施方案》将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巩固财会监督工作基础?
答:将从推进制度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以及提升工作成效四个方面进一步巩固财会监督工作基础。要求各单位配备与财会监督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员力量,加强人才培训教育,加大优秀人才的选拔任用力度,对在财会监督领域取得显著成效、作出重大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屡查屡犯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各地、各部门将财会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将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或财务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人员纳入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严格落实“两书一函”制度,督促责任主体落实问题整改。将财会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结合实际纳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内容。
问:如何抓好《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答:财政厅作为财会监督主责部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将《意见》及《实施方案》精神纳入党委(党组)会前学法、党校(行政院校)培训,深入宣传解读精神,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组织保障。推动各地、各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同配合,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财会监督干部队伍建设,配备与职能相匹配的人员。组建全省财会监督人才库,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监督思维,提升专业能力,培养监督“铁军”“尖兵”。四是加强督促指导。财政厅将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意见》及《实施方案》的情况开展督导调研。同时,将财会监督工作推进情况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述职、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贯彻落实财会监督决策部署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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