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农村经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是带动群众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长宁县财政局加大资金支持、完善制度保障,助力农民增收乡村振兴,为村集体经济注入新动力。
强化制度引领。出台《村集体经济发展管理双七条措施》,通过项目扶持、贷款贴息、重点奖补等方式,对发展思路清、发展潜力好、村级组织战斗力强的村进行重点扶持,涌现出古河保民村等13个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形成“发展一个、带动一批、辐射一片”的示范效应。
加大资金支持。用好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投、项目资助等方式扶持一批薄弱村,通过整合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集中打造一批示范村。聚焦位置偏远、资源匮乏、就地发展困难的村,利用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和自筹资金,组建发展集体经济基金池,通过县属国企统一运作返利、经济强村共建项目分红等方式,帮助其突破发展瓶颈。今年以来,投入财政资金5704万元,扶持集体经济项目村53个。
加强金融扶持。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评级授信,探索以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土地经营权、资产资源收益权等抵质押物申请贷款,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发专项金融产品,为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今年以来,新增集体经济组织授信16户,金额1815万元。
加深资产盘活。积极开展村集体资产和村级债务清查,摸清底数。截至目前,共清理村级固定资产30.49亿元,计提折旧9.18亿元。围绕农村“空地、空房、空间”,通过租赁、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把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利用起来,变成增加集体收入的“源头活水”。
△图为龙头镇官兴村利用闲置资产连片发展特色水产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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