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8月30日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在省公安厅直接领导下,行使以下职权:
1.掌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订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
2.指导、监督全省公安交警系统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3.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
4.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跨省(区、市)道路运输审批,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
6.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
7.指导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在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厅交警总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全力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紧紧围绕“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发展”主线,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力助推我省全面夺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1.以“减量控大”“奋进”系列活动为主线,积极夯实交管工作根基。总队以厅党委部署开展的“奋进”专项行动为引领,部交管局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支撑,紧盯短板弱项、推动系统治理。一是强化源头管理。认真落实车驾管源头动态清零,紧盯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源头隐患,严格落实周研判、月通报制度,压紧压实各地源头管控责任。通过长效有力管控,全省“两客一危”、重型货车、重型挂车、营转非客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等“清零指标”保持较好,我省在部局通报中长期排名靠前。大力推进“一灯一带”、国省道坡改平等专项治理,从源头上、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隐患治理。积极推行“全省道路交通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排查、报送全过程数据监管。三是强化路面管控。深入开展以“奋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重点的一揽子专项行动,紧扣阶段特点、压实警力部署、突出重点违法,严查严处“双超”、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四是强化社会协同共治。积极协调卫生健康、应急、消防等部门,联合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四位一体”、“绿色通道”等机制,增强联动合力,提升救援水平。联合安监、交通、农业共同搭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平台”,通过做强信息共建共享,进一步强化营运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五是强化科技信息建设。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监控二期建设工程已竣工验收,即将投入使用;全省高速公路统一接处警系统建设、高速公路重点车辆检查系统、4G车载单兵视频系统、总队信息安全监管系统建设等系列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应用全面提升。
2.以“抗疫防疫”“复工复产”为重点,有效强化应急交通保障。一是启动应急机制。总队启动应急指挥、紧急制发指导方案积极应对新冠疫情。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省指挥部交通运输组保障工作,全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应急保障,高效纠正交通阻断、防疫人员物资运送等任务。全省公安交警全力以赴、奋力攻坚,认真做好协助设置检疫站点、车辆检查及重点疫区车辆跟踪和落地查找,全面筑牢路面战场疫情拦截防护网。二是全力疏堵撤点。总队闻令而动,全力贯通“大动脉”、畅通“微循环”,全力确保全省因疫情防控导致阻断道路依规按时全部清零、公路检疫站点全部撤除,推动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三是落实保障措施。各级公安交警部门按“外防输入、内防输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以及疫情防控常态化等阶段要求,各有侧重落实好管控策应及优化货运交通等措施,努力为疫情防控、经济发展“双胜利”创造良好道路通行条件。
3.以“改革服务”“护航发展”为目标,努力推动交管服务工作上台阶。一是深化高速公路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紧扣“小事不出服务区、大事不出高速路”目标任务,搭建社治平台,推动“枫桥经验”进高速,建立联防联治队伍,整合“一路多方”力量,发动群众参与违法举报,以共治共享促管控升级。持续强化“三线一网”建设,积极推动“公安立体防控体系”进高速,全面整合原省界收费站资源,依托服务区警务室、出入口执法站等阵地,基本建起省界入口预警、服务区检查、出入口查缉“三道防线”,实现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高效精准管控,以人防技防力量整合促管控严密。二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组织视频会、建立共享机制、开展专项督导,积极推动“信息共享、通行保障、联勤联控、便民服务”四项机制落实落地,力促两地民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落地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积极推动违法异地处理等改革,认真执行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系列措施,落地补换领、审验驾驶证,补领行驶证等18类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加快实现“一次办、自助办”。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等提供驾驶人考试等办理25项业务,积极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4.以“教育整顿”“三项体检”为抓手,着力锻造过硬交警队伍。一是抓紧部署推进。第一时间传达研究教育整顿试点单位贯彻落实措施,积极搭建组织架构、召开动员会议,迅速统一全警思想行动;认真制发方案文件,明确目标任务、梳理制定措施;组建专班集中办公,全力抓落实推动。二是抓实抓理论学习。迅速形成总队领导班子带头学、民(辅)警自觉学,组织学、自学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层次、全覆盖学习模式,确保一个不漏、人人参与,重量重质,学有实效。三是抓深问题排查。准确把握厅党委“三个区分开来”尺度标准,明确查摆问题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自上而下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排查队伍“六大顽瘴痼疾”,确保查全查清查实突出问题。同时,总队将加强党的建设贯彻全年始终,定期组织理论学习、开展专题培训,引导民辅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不断激发战斗堡垒作用,稳步推进“一警多能、一专多能”,持续提升队伍素质;常态化开展队伍风险防控研判及整改措施落实,把严管队伍落到实处。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交警总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总队机关;
2、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
3、总队财务处;
4、高速公路支队。
2020年度收、支总计73046.2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26.25万元,增长14.10%。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高速公路支队增加辅警348人,增加工资、社保、培训等费用;二是年中追加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二期建设进度款;三是高速业务技术用房基建支出增加;四是“新冠”疫情,为做好全体民警、辅警及事业干部防疫工作,购买防疫物资。
单位: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7304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046.27万元,占100%。
单位: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284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93.12万元,占45.02%;项目支出40048.39万元,占54.98%。
单位: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3046.2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07.75万元,增长14.42%。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高速公路支队增加辅警348人,增加工资、社保、培训等费用;二是年中追加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二期建设进度款;三是高速业务技术用房基建支出增加;四是“新冠”疫情,为做好全体民警、辅警及事业干部防疫工作,购买防疫物资。
单位: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841.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9508.81万元,增长15.01%。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高速公路支队增加辅警348人,增加工资、社保、培训等费用;二是年中追加高速公路监控系统二期建设进度款;三是高速业务技术用房基建支出增加;四是“新冠”疫情,为做好全体民警、辅警及事业干部防疫工作,购买防疫物资。
单位: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01万元,占0.10%;公共安全支出66171.28万元,占90.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9.10万元,占2.63%;卫生健康支出1728.16万元,占2.37%;住房保障支出2940.96万元,占4.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占0.02%。
单位:万元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2841.51万元,完成预算86.6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01万元,完成预算41.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电梯整体更换项目因疫情原因未能实施。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136.57万元,完成预算9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和疫情原因,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减少会议和培训。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4944.96万元,完成预算66.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基建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2649.24万元,完成预算91.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部分信息化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且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未进入招标程序。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2372.18万元,完成预算95.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故管控效果提升,事故处理相应经费减少。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8.33万元,完成预算77.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测中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少量日常公用经费,无专项经费,因事业干部辞职一名,相关人员经费减少,故决算支出小于预算数。
7.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取消相关培训计划。
8.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90.78万元,完成预算98.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退休人员去世,相应退休支出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93.04万元,完成预算99.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辞职,相应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28万元,完成预算96.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辞职,相应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63.95万元,完成预算97.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辞职,相应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预算80.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辞职,相应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58.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857.06万元,完成预算99.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辞职,相应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083.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93.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284.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508.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62.15万元,完成预算81.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公出国(境)费用为财政厅每年年初追加,因2020年疫情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计划,故未产生此费用;二是因2020年疫情原因,来我单位调研、考察外单位较少,故本年产生公务接待费较少;三是公车购置经费预算于12月追加,时间紧迫尚未进入采购程序;四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运维费开支。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59.36万元,占99.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9万元,占0.1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5.2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因2020年疫情原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计划,故未产生此费用。
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59.36万元,完成预算83.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058.32万元,下降30.97%。主要原因一是公车购置经费预算于12月追加,时间紧迫尚未进入采购程序;二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运维费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92辆,其中:轿车422辆、越野车30辆、载客汽车7辆、其他车型13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59.36万元。主要用于交警总队机关、全省高速公路七个支队及70余个基层大队日常巡逻、事故处理、案件办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9万元,完成预算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3.16万元,下降53.11%。主要原因是因2020年疫情原因,来我单位调研、考察外单位较少,故本年产生公务接待费较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7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0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因公调研、学习考察。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交警总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05.59万元,比2019年增加561.96万元,增长7.07%。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为做好全体民、辅警及事业干部防疫工作,购买防疫物资。
2020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3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531.7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2.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69.5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厅战训基地物业管理、“两个教育”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建设、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建设、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39.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70.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1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交警总队共有车辆592辆,其中:执勤执法用车592辆,主要是用于交警总队机关、全省高速公路七个支队及70余个基层大队的日常巡逻、事故处理、案件办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9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0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值班维稳经费项目,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聘用制书记员、警辅人员经费项目,应急装备经费项目,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经费项目,高速公路二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费项目,高速公路四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费项目共计7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支出控制较好,自评公开准确、及时,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次年预算编制。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来看5个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项目、财务管理规范,通过项目实施在提高工作效率,履行职能职责,满足24小时备勤值班的需要,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路网的有效管控,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管事效益,同时更好的保障全省高速道路畅通安全,为四川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等方面做出贡献。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高速公路四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高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应急装备经费项目”、“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运转费用项目”和“总队机关劳务外包费用项目”共计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20年高速公路四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59万元,执行数为1057.90万元,完成预算的67.86%。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四分局及驻地大队基础设施条件,保证其业务正常开展,从而提高业务工作效率和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疫情原因,影响了建设进度,导致资金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支付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2020年高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73.93万元,执行数为525.44万元,完成预算的67.89%。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高速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震慑了高速公路行驶人员驾驶行为,进一步强化了路面管控。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考虑到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费用支付方式,影响了执行率。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编制预算(2020年绩效监控发现该现象,已于2021年申请预算时进行了调整)。
(3)2020年应急装备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0.74万元,执行数为250.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2020年高速公路七个支队能应对紧急及突发状况、新冠病毒防疫,保障民辅警及高速公路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细化程度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细化目标(2020年绩效监控发现该现象,已于2021年申请预算时进行了调整)。
(4)2020年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运转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98万元,执行数为315.98万元,完成预算的79.39%。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的运转,提高了指挥调度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由于疫情影响,导致执行率偏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动态跟踪监控。
(5)2020年总队机关劳务外包费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70万元,执行数为363.14万元,完成预算的98.15%。通过项目实施,充分保障了总队机关后勤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局机关各类系统日常管理与维护,满足了交通服务需求,提高了人员工作效率,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下一步改进措施:合理设置绩效目标(2020年绩效监控发现该现象,已于2021年申请预算时进行了调整)。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2020年高速公路四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59 |
执行数: |
1057.9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59 |
其中-财政拨款: |
1057.90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完成土地划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完成开工准备工作,进行基础施工。 |
完成土地划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完成开工准备工作,进行基础施工。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土地划拨 |
14.98亩 |
14.98亩 |
|
时效指标 |
完成总工程量75% |
2020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
成本指标 |
本期经费支付额≤总投资额85% |
≤1893万元 |
1057.90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 |
项目在工程建设中为附近的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增加了群众的直接收入 |
项目在工程建设中为附近的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增加了群众的直接收入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保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
维护高速公路道路交通通行安全,带动沿线经济发展 |
维护高速公路道路交通通行安全,带动沿线经济发展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民警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2020年高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73.93 |
执行数: |
525.44 |
|
其中-财政拨款: |
773.93 |
其中-财政拨款: |
525.44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以主动运维、联合保障的运维方式确保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服务于公安交通管理和公安核心工作,强化高速公路交通管控力度,降低交通事故率,提高高速公路监控交通违法的水平。 |
以主动运维、联合保障的运维方式确保了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服务于公安交通管理和公安核心工作,强化了高速公路交通管控力度,降低了交通事故率,提高了高速公路监控交通违法的水平。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范围 |
保障高速监控一期近300公里共260个监控点位、675个监控摄像头监控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
保障了高速监控一期近300公里共260个监控点位、675个监控摄像头监控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
|
质量指标 |
系统设备完好率 |
≥95% |
95% |
||
系统正常运行天数 |
≥346天 |
365天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2020年 |
2020年 |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90% |
67.89%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震慑交通违法行为;强化路面管控。 |
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强化了路面管控。 |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率,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
提升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了事故发生率,减少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影响年限 |
1年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交通参与者满意度 |
≥90% |
92%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应急装备经费项目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50.74 |
执行数: |
250.74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0.74 |
其中-财政拨款: |
250.74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保障2020年高速公路七个支队能应对紧急及突发状况、新冠病毒防疫,保障民辅警及高速公路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 |
保障了2020年高速公路七个支队能应对紧急及突发状况、新冠病毒防疫,保障了民辅警及高速公路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保障单位数量 |
高速7个支队,71个大队 |
高速7个支队,71个大队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2020年 |
2020年12月31日 |
||
质量指标 |
物资验收合格率 |
≥90% |
90% |
||
效益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率 |
≥90%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遇突发状况、紧急工作及新冠病毒,保障民辅警及高速公路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 |
保障了民辅警及高速公路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影响年限 |
一年 |
一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交通参与者满意度 |
≥90% |
94%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2020年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运转费用项目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98 |
执行数: |
315.98 |
|
其中-财政拨款: |
398 |
其中-财政拨款: |
315.98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确保总队机关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正常运转,遇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较大自然灾害以及国家、省重要任务时保证全员上岗。 |
确保了总队机关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正常运转,遇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较大自然灾害以及国家、省重要任务时保证全员上岗。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各类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
120余次 |
120余次 |
|
质量指标 |
项目完成率 |
98% |
98% |
||
时效指标 |
值班备勤天数 |
365天 |
365天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加大违法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行为、预防全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
140余次 |
140余次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及各类交通安全宣传社会覆盖面大、涉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对各类交通违法起到了震慑作用。 |
≥1年 |
1年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交通参与者满意度 |
95% |
95%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2020年总队机关劳务外包费用项目 |
||||
预算单位 |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70 |
执行数: |
363.14 |
|
其中-财政拨款: |
370 |
其中-财政拨款: |
363.14 |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确保总队机关后勤工作有序、正常运转,为应急、救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
确保了总队机关后勤工作有序、正常运转,为应急、救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派车次数 |
120台次 |
120台次 |
|
时效指标 |
各项劳务外包工作按期完成率 |
通过监督考评各项劳务外包工作按期完成率达90%以上 |
90% |
||
成本指标 |
投资控制达标率 |
80% |
98.15% |
||
质量指标 |
各项劳务外包工作验收合格率 |
通过监督考评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 |
9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劳务工作效率提高率 |
30% |
30% |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总队机关各项应急、保障工作的促进作用 |
促进率60% |
促进率60%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劳务费用使用节约率 |
25% |
2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劳务工作使用年限 |
1年 |
1年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90%以上 |
9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2020年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高速公路四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高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应急装备经费项目”、“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运转费用项目”和“总队机关劳务外包费用项目”5个部门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交警总队属四川省财政厅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负责管理全省公安交警省集中30%部分的行政性收费、总队机关、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和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71个高速大队的预算。交警总队下设8个处室和7个直属支队,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车管处、事故处、秩序处、装财处、宣法处、协调指导处和高速公路一至六支队、高速公路机动勤务支队。
(二)机构职能
交警总队在省公安厅直接领导下,主要负责对四川省全省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全面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掌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订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2.指导、监督全省公安交警系统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3.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4.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5.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跨省(区、市)道路运输审批,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6.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7.指导全省公安交警系统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三)人员概况
人员总编制为1386人,其中行政编制1366人,事业编制20人。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数为1318人(其中行政编制1311人,事业编制7人),比上年减少1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收入预算总计74,777.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预算53,960.11万元,占比72.16%;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817.10万元,占比27.84%。2020年收入调整预算数为84,078.20万元。2.收入决算:2020年收入决算总计73,046.2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支出数为74,77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57.91万元,占比38.06%;项目支出46,319.30万元,占比61.94%。2.支出决算:2020年支出决算总计72,84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93.12万元,占比45.02%;项目支出40,048.39万元,占比54.98%。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目标制定。2020年,总队将36个100万元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设置了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一级指标,并按照财政要求,对7个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
2.目标实现。交警总队对36个100万元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编制了对应的数量指标,截止2020年底,全部数量指标个数49个,达到预期数量指标个数43个,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为12.24%。
3.预算编制准确性。2020年交警总队部门预算追加9,300.99万元,占年初部门预算的12.43%,其中人员经费追加4881万元,主要为追加的人员目标绩效奖及相关人员变动经费;专项经费追加4,419.99万元。
4.支出控制。2020年在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列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23个科目,预算数19,652.19万元,决算数18,462.25万元,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的偏差程度为6.06%。偏差主要原因为按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因疫情影响项目招标进度等。
5.预算动态调整。2020年度财政注销资金为2,542.94万元,结余资金204.76万元,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单位主动压缩以及无法实施的经费,专项项目招标后资金结余以及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未进入招标程序的项目等经费。
6.执行进度。2020年度交警总队在6、9、11月的预算执行进度较好,明细如下:
月份 |
实际进度 |
目标进度 |
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比重 |
6月 |
36.51% |
40% |
91.28% |
9月 |
62.82% |
67.5% |
93.06% |
11月 |
74.5% |
82.5% |
90.3% |
7.预算完成情况。2020年,总队分别对4个预算单位的预算资金执行进度进行了管理和监控,截止2020年12月,预算执行率为86.9%。
8.违规记录等情况。依据评价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2020年年度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1.自评公开。2020年6月,交警总队按照要求在省公安厅门户网站上对2020年绩效目标进行公开。2020年9月对2019年度的绩效目标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绩效评价等内容进行了公开。
2.结果整改
(1)绩效目标管理结果应用。根据“川财绩﹝2020﹞11号”文件,2020年设备购置经费、高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2个项目被纳入重点审核,被评价等级均为“良”。针对复审发现的主要问题,总队对照扣分点,修改完善了绩效目标。
(2)绩效运行监控结果应用。根据绩效监控结果,一是绩效运行监控中对发现的问题予以落实,如:对于完善绩效目标的建议,在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时,进一步细化,2021年较2020年各项绩效指标均更完善;二是对于当年预计无法实现支付的资金、项目实施流程较长或下半年启动项目,未将其纳入预算申报金额,仅向财政厅申请预算指标进行前期招投标。
(3)事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2020年对2019年5个部门预算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全部进行整改,同时针对提出的建议。
3.应用结果反馈。交警总队2020年均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自查报告,绩效运行监控报告、预算绩效结果应用情况的报告等。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交警总队部门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细化量化,支出控制较好,自评公开准确、及时,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次年预算编制。但也存在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进度较慢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
1.个别项目预算编制不够准确。一是个别项目在编制预算时预算测算标准不够准确,导致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中标金额与预算金额差异较大的情况。二是编制预算时未充分考虑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以及费用支付方式。
2.个别项目执行进度偏慢。部门预算执行进度不够理想。主要原因为一是本年因疫情原因,影响了部分项目招标进度、施工进度等,甚至导致个别项目涵盖的部分内容无法实施。二是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流程多、时间长,加之部分项目启动晚、或发生有流标情况。
(三)改进建议
1.改进举措。一是在今后预算编制时,根据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预算测算标准、基数及依据测算过程,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二是当年预计无法实现支付的资金、项目实施流程较长或下半年启动项目,向财政厅申请预算指标进行前期招投标,待中标后于下年安排预算。三是加强目标动态管理。
2.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评价。
(3)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4)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培训力度。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高速公路四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高速公路四分局自2017年组建以来,一直靠临时租房开展工作,租用房屋不仅面积小,而且功能不完善,极不便于工作的开展。为深化公安改革、推进交警队伍建设、强化警务保障、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为有效解决四川省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的困局,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管事能力,根据“川编办发〔2016〕97号”、“公厅政发〔2016〕406号”、“B〔2016〕4864-2号”文件精神,高速公路四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17日经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及驻地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川发改投资〔2019〕541号)同意建设。
2、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根据“川发改投资〔2019〕541号”文件,资金来源: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1559万元(70%),其余668万元(30%)在集中全省公安交警行政事业性收费30%安排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全省交警业务经费)中安排。截至2020年12月底,该项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使用1057.90万元,截止目前,该项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已全部使用完毕。
3、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川发改投资〔2019〕541号”文件,项目用地14.98亩,总建筑面积20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及驻地大队业务技术用房、车位,配套道路、室外道路及绿化等相关公用附属设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年度目标(2020年):完成土地划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工作,完成开工准备工作,进行基础施工。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对高速公路四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费(发改委)项目支出依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过程控制、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完善制度机制、调整支出结构的相关建议,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我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评价指标分为通用指标、共性指标、特性指标三类,其中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8个。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前期准备、现场评价、撰写报告、提交审核”等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项目、财务管理规范。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四分局及驻地大队基础设施条件,保证其业务正常开展,从而提高业务工作效率和质量。该项目自评得分为96.19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建设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具的《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以及《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建标100-2007)的人均建设标准,按照省编办相关文件对一至五分局机关人均建筑面积按38平方米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符合四川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侦办的实际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交警总队成立了高速公路一至五分局及驻地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财务审计组和现场工作组,按各自职责负责执行具体工作任务,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根据交警总队与统建中心签订的《委托代建合同》,交警总队依据统建中心的用款计划,预拨建设资金至统建中心,统建中心按照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以及《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一至五分局及驻地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无误后支付,年底统建中心如预拨的资金未使用完,退回交警总队。
(三)项目产出情况
1、完成数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了征地工作、勘察设计,土建主体工程完成封顶;截至目前,总体工程形象进度约为90%,其中建筑构件工程,装饰工程,石材幕墙工程,安装工程均已完工;总平工程进度为98.57%,外接电源、水天然气工程正在筹备中。
2、完成质量。项目按照方案稳步推进,建设过程中,交警总队、统建中心、监理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暂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待项目完工后,将会根据相应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验收。
3、完成时效。项目正在稳健实施中,根据2020年5月19日交警总队签订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总合同》合同工期为300天,截止目前,项目进度为90%。预计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4、完成成本。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投入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057.90万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预算执行率为67.86%,截止目前已完成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599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属于跨年度项目,目前处于建设状态。项目建成后,一是可以有效解决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民辅警办公场所问题,为其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满足24小时备勤值班的需要,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路网的有效管控,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管事效益,同时更好的保障全省高速道路畅通安全,为四川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做出贡献。二是解决执法办案所需各类专用房屋问题,配备专门的硬件设施,有利于提高公安交警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同时可助力于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及驻地大队更好地履行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查处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预防和查处高速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职责;三是提供便民服务场所,方面群众办理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办事网点。
五、存在主要问题
资金执行率偏低。截至2020年12月底,该项目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使用1057.90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7.86%,资金执行率偏低,主要因为疫情原因,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快支付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在日后工作中按照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督促施工单位等按照工程进度提交报账资料,并加强报账资料的审核,按照相关规定支付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高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四川省高速监控系统一期工程于2013年建成,实现了成都绕城、成绵、成雅乐(包括成雅高速成都至眉山青龙段、成乐高速)约300公里的高速公路监控覆盖。从2015年开始,实行将监控系统外包给第三方单位进行运维。高速监控系统一期包含前端子系统、后台子系统、通信传输子系统、高压供配电子系统和低压配电子系统五部分,需运维单位对工作区域内所对应设施设备实施安全巡查、维护保养、故障处置、有效运行、系统优化调试、升级改造、数据传输等工作,2020年继续将监控系统运维工作外包,由专业公司提供技术支撑和运行保障,确保监控系统高效、稳定、可靠的运行,服务于公安交通管理和公安核心工作。
2、项目实施情况
交警总队作为项目主管单位,对高速一期监控系统各子系统的运行维护均进行了前期论证。执行中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规定,确定了第三方运维单位及监理单位等。
3、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年初安排高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省级财政预算资金773.93万元。该项目2020年发生支出525.4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67.89%。
(二)项目绩效目标
以主动运维、联合保障的运维方式确保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服务于公安交通管理和公安核心工作,强化高速公路交通管控力度,降低交通事故率,提高高速公路监控交通违法的水平。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对2020年高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按照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绩效三类指标,对项目支出在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过程控制、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完善制度机制、调整支出结构相关建议,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前期准备、现场评价、撰写报告、提交审核”等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我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评价指标分为通用指标、共性指标、特性指标三类,其中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7个。
三、综合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该项目支出决策依据较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资金管理及过程控制较规范。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高速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震慑了高速公路行驶人员驾驶行为,进一步强化了路面管控。2020年高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6.39分。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20年高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经过了前期需求论证,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预算评审,项目设立依据充分。高速监控系统运行维护符合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符合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川省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监控系统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单位制定了《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规定(暂行)》,明确了责任与监督,项目资金财务核算,均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收付款都通过了财政金财网大平台统一办理。
项目管理。一是交警总队制定了《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运维单位均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确定,并签订维保合同;二是合同约定有考核机制。
(三)项目产出情况
完成数量。2020年完成了高速监控一期前端子系统、通信传输子系统、高压供配电子系统和低压配电子系统五部分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完成了高速监控备品备件的仓储管理、交通违法证据信息的业务运行管理维护和设施设备维修等内容。
完成质量。交警总队按照合同约定的考核标准,每季度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2020年高速监控一期各子系统均正常运行,完成质量较好。
完成时效。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属于全年性,7*24小时制。在各子系统运维期间,系统故障修复响应时间未超过考核标准约定的时限,故障处理较为及时,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了运维目标任务。
完成成本。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773.93万元,实际支出525.44万元,资金使用率为67.89%。
(四)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保障了高速监控一期近300公里共260个监控点位、675个监控摄像头监控设备运行维护管理,确保了高速监控系统一期的前端子系统、后台子系统、通信传输子系统、高压供配电子系统和低压配电子系统的高效、稳定、可靠的运行,为高速交通管理的工作提供了信息和数据支撑,提升了对交通参与者的引导水平,有效震慑了高速公路行驶人员按照行车规范驾驶,进一步强化了路面管控,高速公路监控交通违法的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经济效益。提升了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降低了交通事故发生率,从而减少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可持续影响。通过对高速监控系统软、硬件的维护,保障了高速监控系统在预算年度内正常运行,从而保障以后年度持续发挥效益。
交通参与者满意度。针对高速交通参与者进行问卷调查,高速监控运行管理对他们形成了一定的震慑度,能够规范他们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驾驶行为,从而能更好地保障高速公路行驶安全,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整体满意度达到92%,满意度较好。
五、存在主要问题
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率偏低。该项目预算执行率67.89%。主要原因为:个别项目预算测算标准不够准确,导致当年资金使用率较低。编制预算时未充分考虑合同签订的服务期限、费用支付方式,导致部分预算金额本年无法全部执行完毕。该项目在2020年进行绩效监控时已发现预算编制存在不完善,因此在申请2021年预算时,已经调整申报方式。
六、相关措施建议
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在今后预算编制时,根据项目实施内容,明确项目预算测算标准、基数及依据,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当年预计无法实现支付的资金不纳入预算申报金额,避免资金结余较多而造成资金沉淀。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应急装备经费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规范各高速支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增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积极做好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提高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水平,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从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警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在2020年申请应急装备经费用于应急经费保障,为高速各支队的民辅警购买应急装备及防疫物资,便于各高速支队有效应对紧急及突发状况,积极应对新冠病毒疫情,保障民辅警及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进一步保障高速道路交通有序、安全。
2.项目实施情况
应急装备经费项目由各高速支队组织实施,按照《四川省公安厅厅交通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及各支队内部制度等规定采购应急物资、装备设备和新冠疫情防控物资等,并根据各大队人员情况将采购的物资分配给下属大队,再由大队分配给一线执勤人员。
3.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年初安排应急装备经费省级财政预算资金2,507,400.00元。2020年发生支出2,507,4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保障2020年高速公路七个支队能应对紧急及突发状况、新冠病毒防疫,保障民辅警及高速公路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对2020年应急装备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按照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绩效三类指标,对项目支出在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过程控制、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完善制度机制、调整支出结构相关建议,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二)评价步骤及方法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前期准备、现场评价、撰写报告、提交审核”等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指标
我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评价指标分为通用指标、共性指标、特性指标三类,其中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6个。
(四)评价选点
该项目涉及七个高速支队,全省71个交警大队。现场评价时,选取了高速特勤支队、一至六支队,并对必要的下属大队进行了延伸调查,了解各支队应急装备、疫情防控物资使用情况。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支出决策依据较充分、绩效目标较明确,资金管理及过程控制较规范。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了2020年高速公路支队能够积极应对紧急及突发状况,增强了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提升了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做好了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保障了民辅警及交通参与者的人身财产安全。2020应急装备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6.0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20年应急装备费项目由各高速支队申报需求,由交警总队结合各支队需求汇总审定项目预算总额,并经交警总队行政办公会议通过,项目设立依据充分。高速公路支队做好应对紧急突发状况和新冠疫情防疫工作,与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相关,符合四川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速公路支队应对紧急及突发状况、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精神。
(二)项目管理情况
财务管理。项目资金由各高速支队进行监管,各高速支队按照实际产生费用进行支付,由报销人员填报审批报销单,经会计、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支付。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审批手续完善,支付依据充分。
项目管理。各高速支队项目管理按照《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和单位内控制度执行,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等规定采购所需的应急装备物资供应商(包括防护服、高拍仪、口罩等设备物资),并签订相关合同。
(三)项目产出情况
完成数量。保障了7个高速支队、71个大队应对突发状况经费来源,便于民辅警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积极应对了2020年突发应急状况,做好了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完成了当年目标任务。
完成质量。各高速支队在2020年期间积极应对突发状况,并做好了新冠疫情的防控工作,完成质量较好。
完成时效。各高速支队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了当年目标任务,未超过计划完成期限。
完成成本。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2,507,400.00元,实际支出2,507,400.00元,资金使用率为100%,成本完成度较好。
(四)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为七个支队应对紧急及突发状况、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提供了经费保障。有利于高速各支队及时科学处置突发事件,提高了执法执勤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了一线民辅警在高速路执法执勤时的自身生命安全;按照上级部署,配合在高速各路口做好疫情相关防控排查,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安全,为我省疫情防控起到了较好地促进作用;强化了高速路面管控,进一步保障了高速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
可持续影响。通过购买应急物资设备等,做好了应急设备、物资保障,以应对紧急及突发状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持续为高速交通管理工作作出贡献,对促进高速交通管理具有深远的意义。
交通执法者满意度。针对高速交通执法者进行问卷调查,他们所在支队或大队应急装备配置较齐全,疫情防控物资能满足正常工作使用,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交警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提高了执勤执法工作效率,整体满意度达到94%,满意度较高。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细化程度待提高。该项目数量指标设置为保障单位数量,指标值为高速7个支队,71个大队,本身该经费就是用于该7个支队用于采购应急装备物资和疫情防控物资,指标设置不太科学,不利于后续跟踪考核分析。
六、相关措施建议
细化绩效指标。建议在今后设置绩效目标时,可根据项目的实施内容进行数量指标设置,比如从采购设备、物资、工作内容等方面来设置指标。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运转费用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指挥大楼为交警总队履行指挥、监管全省公安交警部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的主要阵地,固定有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永宁基地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设置有全省公安交警业务数据备份机房,需要24小时运转。二是设置有省车管所,主要办理全省警车业务。为充分保障总队机关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正常运转,做好后勤保障,促进工作开展,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实施情况
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运转项目按照日常运转情况,包含有咨询、用电、取暖、租赁等服务事项的开支。如:指挥大楼的维修监理、值班备勤零星物资等。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年初安排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运转经费项目省级财政预算资金398万元。截止2020年底,项目实际支出315.9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9.39%。
(四)项目绩效目标
确保总队机关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正常运转,遇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较大自然灾害以及国家、省重要任务时保证全员上岗。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对2020年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运转经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按照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四类指标,对项目支出在项目依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过程控制、项目完成、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的自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完善制度机制、调整支出结构相关建议,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二)评价步骤及方法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前期准备、现场评价、撰写报告、提交审核”等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现场评价为主、非现场评价为辅,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三)评价指标体系
我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评价指标分为通用指标、共性指标、特性指标三类,其中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6个。
三、综合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运转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较明确,决策依据较充分,基本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障了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的运转。2020年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运转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5.30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指挥大楼作为交警总队履行指挥、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的主要阵地,安排有固定人员24小时在岗。永宁基地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设置有全省公安交警业务数据备份机房,需要24小时运转。二是设置有车管所,主要办理全省警车业务。
(二)项目管理情况
单位制定了《四川省公安厅交警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规定(暂行)》,该管理办法对预算管理、经费支出及审批、监督与绩效评价进行明确规定,在预算总额内有限保障运转类和重点项目类经费,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的原则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产出情况
完成数量。通过该项目经费的保障,实现民辅警人员365天、24小时的值班备勤。永宁基地全省公安交警业务数据备份机房全年365天、24小时运转。
完成成本。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398.00万元,实际到位金额398.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315.98万元,资金使用率为79.39%。
完成时效。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运转经费属于日常运转类,主要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在2020年前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一是更好的完成指挥、监管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提高指挥调度能力;二是确保永宁基地的正常运转,保障备份的全省公安交警业务数据的安全性,以及全省警车业务能够正常办理;三是做好后勤保障,充分满足民辅警开展工作的实际需求,让民辅警全身心投入到保畅通、促安全的交通安全管理中,为全年在任何情况下全员上岗提供了有力的后勤保障支撑。
可持续影响。通过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申报的运转经费,保障了交警总队及永宁基地在预算年度内正常运转,从而保障在以后年度持续发挥效益。
满意度。现场发放问卷进行问卷调查,受益对象认为项目的实施保障了指挥大楼及永宁基地的正常运转,满足了全年到岗的后勤支撑,对工作效率有一定的提升作用,对项目实施整体满意度较高。
五、存在主要问题
执行率偏低。该项目2020年年初预算安排资金398.00万元,实际支出315.9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9.39%。主要原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费用开支大幅度降低。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项目动态监控。在今后遇到客观原因导致预算无法全部执行的,及时申请调整预算。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总队机关劳务外包费用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省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规范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内容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市场配置服务资源效率和保障政务能力,节约机关运行成本,按照《四川省省级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标准》,交警总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对食堂、驾驶服务、打字、摄影摄像、指挥中心、车管等岗位采取劳动服务外包,从而更好的规范劳务、后勤人员的聘用和管理。该项目为延续性项目,在2020年前已通过招标确定劳务外包服务商,服务期限为3年。
(二)项目实施情况
交警总队作为项目业主,对劳务外包进行了前期需求论证,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确定服务单位,并签订《劳务外包服务合同》。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年初安排总队劳务外包项目省级财政预算金额370万元。截止2020年底项目实际支出363.1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15%。
(四)项目绩效目标
梳理相关资料,项目总绩效目标:确保总队机关后勤工作有序、正常运转,为应急、救援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目的
对总队机关劳务外包费用项目,按照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四类指标,对项目支出在项目决策、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科学的自评价,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提高。
(二)评价步骤及方法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前期准备、现场评价、撰写报告、提交审核”等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前期通知项目经办人员,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合同、制度、考核等资料。后续深入到现场,实地查看项目情况,进行访谈、问卷调查。通过汇总整理收集的资料及了解的情况,定量和定性分析形成评价结论,经过复核和交换意见后,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指标体系
我单位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项目评价指标分为通用指标、共性指标、特性指标三类,其中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6个。
三、综合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总队机关劳务外包费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决策依据充分。通过项目实施充分保障了总队机关后勤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局机关各类系统日常管理与维护,满足了交通服务需求,提高了人员工作效率。但通过绩效评价也反映出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等情况,通过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7.91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为加强省级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规范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内容和标准,进一步提高市场配置服务资源效率和保障政务能力,节约机关运行成本,按照《四川省省级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标准》,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规范劳务、后勤人员的聘用和管理。总队机关劳务外包费项目经过了前期需求论证,明确项目清单及服务内容要求,对岗位设置划分细致,各类岗位人员数量、任职资格及工作要求进行明确约定,充分按照交警总队对后勤事务的实际需求进行开展。
(二)项目管理情况
交警总队制定了《四川省公安厅交警管理局经费支出管理规定(暂行)》,该管理办法对预算管理、经费支出及审批、监督与绩效评价进行明确规定,在预算总额内有限保障运转类和重点项目类经费,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支出的原则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管理方面一是规范化的采购。二是制定考核标准。三是严格执行考核制度。
(三)项目产出情况
完成数量。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完成1899台次派车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食堂服务、驾驶服务、打字服务、摄影摄像服务、指挥中心服务、车管窗口服务、理发服务、档案资料管理服务、接待站服务、后勤管理及信息系统操作人员服务、老干活动中心服务员。
完成质量。经交警总队按照每季度考核评分表,第一季度99.5分;第二季度98.5分;第三季度97分;第四季度95分,全年平均分97.5分。完成54名劳务岗位人员安排,保障后勤工作正常运转。完成质量较好。
完成成本。合同价3,631,404.63元,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拨付。
完成时效。劳务外包属于全年性项目,保障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转,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了劳务外包任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该项目属于日常运转类项目,将部分后勤岗位通过劳务外包的形式交由物业公司组织开展,通过该外包项目的开展实施,有效改善总队机关后勤工作的运营模式,提高人员履职能力和办事效益,更好的保障总队机关各项工作顺利高效地开展。
可持续影响。通过将后勤部分岗位实施劳务外包,充分保障了在预算年度内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转,从而保障以后年度持续发挥效益。
满意度。现场发放问卷进行问卷调查,受益对象认为项目的开展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警总队民警的工作效率,保障后勤工作的正常运转,对项目实施整体满意度较高。
五、存在主要问题
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计划完成派车次数120余次,实际完成派车次数1899台次,年初指标设置不合理,不便于后续绩效跟踪考核。该项目绩效目标已于2021年度进行梳理和调整,较2020年度更加贴合项目实际开展情况。
六、相关措施建议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编制的质量,根据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做到绩效指标量化、细化,绩效指标值设定与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和实际相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