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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美术家协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03月14日
信息来源: 省美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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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美术家协会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美术家协会职能简介。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省美术家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美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美术家协会的团体会员,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美术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省的重要力量,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职能。

(二)四川省美术家协会2021年重点工作。

1.举办系列美术作品展览,包括《四川省第十届新人新作展》、《大国脊梁 圣境峰光——高原雪山画派作品展巡展》、《丝路荣光——川陕艺术交流展》、《川渝共融美术交流展》等,配合省文联完成《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天府天工——四川省工业题材美术创作展》。

2.组织各项看稿、培训及采风创作活动。

3.配合做好四川美术馆升级改造工作。

4.切实做好重庆办事处2020年的工程验收结算工作,力争用好用活重庆办事处发挥成渝地区联动、连接的枢纽作用;着手筹备画家村。

5.继续办好《四川美术》杂志,编辑2020年度《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四川美术馆年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美术家协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美术家协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532.6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0.5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2021年收入预算53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6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2021年支出预算53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67万元,占56.08%;项目支出233.95万元,占43.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2.6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0.5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2.6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5.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2.6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20.5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2.5万元,占2.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5.19万元,占81.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98万元,占9.2%;卫生健康支出20.17万元,占3.78%;住房保障支出15.78万元,占2.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美术创作培训班。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6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四川省第十届新人新作展》丝路荣光——川陕艺术交流展《川渝共融美术交流展》等重点展览,购买专用材料;保障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过路费等方面的开支;保障正常公务接待活动的需要。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1年预算数为35.9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画家采风写生;组织文艺宣传小分队赴基层慰问和文化扶贫;设计印刷杂志《四川美术》、《四川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四川美术馆年鉴》,《四川美术》杂志面向国家级、各省级、省内各市州、部分县(区)美术家协会、美术馆、图书馆、高校美术院系、部分知名美术家等点对点免费赠阅交流。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89.6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举办《大国脊梁、圣境峰光》作品展,宣传推广起源于四川且广受全国追捧的高原雪山画法,通过弘扬水墨山水画的新技法和国画艺术写意精神的新境界,传播核心价值,展示四川形象,展示党的辉煌历程,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场馆光纤维修维护。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6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7.6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0.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8.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3.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12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内外美协间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美术工作者深入生活采风、进行美术创作,举办艺术作品展览、交流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展览服务、汽油、汽车保险、汽车维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美术家协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四川省美术家协会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展览服务收入。

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4.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指各部分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项): 指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 指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 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0.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指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活动的支出。

21.文化创作与保护:指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2.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指其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表1-表5

    表6

    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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