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政府驻京办职能简介
1.代表省委、省政府加强与中央各部门及北京地区的联系与沟通,办理有关事务,完成省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宣传介绍四川的政治经济情况,促进四川与所联系地区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来;
2.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国内外各类重要信息,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加强与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驻京机构的联系,为我省开展招商引资、开拓市场,促进我省与知名企业的经济技术合作;
4.负责省委、省政府及其他领导赴京的接待工作;为省级各部门赴京开展业务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工作方便;
5.负责对省内各市(州)驻京联络处及省内其他驻京单位的联系、指导;
6.协助处理四川籍进京上访人员及有关突发事件,并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反馈信息;
7.负责监督管理北京川京办招待所、华川经济贸易开发公司、北京四川五粮液龙爪树宾馆、北京龙爪商贸有限公司;
8.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务输出、驻地川籍农民工的管理、协调和服务,参与调解劳务纠纷,维护我省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9.负责办事处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各市(州)政府驻京机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管理以及工、青、妇工作;
10.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省政府驻京办2021年重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结合驻京机构实际,制定学习计划、任务清单,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推动全会精神在驻京机构落地落实。
2.精心组织开展驻京机构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化爱国主义、形势政策和先进典型教育,大力宣传建党100周年以来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爱党、爱国,切实把思想、行动凝聚到推动驻京事业发展、服务治蜀兴川大局上来。
3.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按照省委省政府、国管局以及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部署,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强对各市(州)驻京机构、北京四川企业商会等单位防疫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对中高风险等重点地区人员精准摸排、从严检查、动态管控。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实时调整防控措施,全面做好机关办公区和下属企业经营场所精细化防控工作,巩固全省驻京系统“零感染”的好态势。
4.立足职能职责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推动招商引资实现新突破,围绕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全省“5+1”现代产业体系、“10+3”农业产业体系、“4+6”现代服务业体系,开辟北京及周边地区经贸协作“快速通道”。促进招才引智取得新进展,着眼四川发展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关注研究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省决策咨询委北京工作站和四川在京招才引智服务中心职能作用,持续打造“情系天府、智汇四川”在京引智活动品牌影响力。推动政务服务得到新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修订完善《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接待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举措、规范流程,实行“零差错”管理,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好每一次政务接待任务。
5.持续巩固重大活动成果。深化拓展川货进京,高质量办好第三届四川特色优势农产品北京产销推介活动。以市场化主导“川货进京”活动品牌延伸发展,推动更大规模川货出川,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谋划高端合作,紧扣打造“一极两中心两地”战略定位,组织开好川渝联席会。积极融入开放发展,与丝路规划研究中心、商务部中商智库、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等智库开展合作,为有效推动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落地落实贡献驻京力量。
6.稳步推进国企改革。加快推进贡院头条五号房产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出台《贡院头条五号房产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监管办法》,规范建设行为,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推动川京办招待所打造成为更好展示四川形象的新阵地。加强下属企业监管,深化办事处下属国有企业改革,制定出台《办事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属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激发企业干事创业积极性,增强企业发展动力。继续落实好下属企业“1+7”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引导激励企业提质增效,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真心真情服务保障农民工群体。完善驻京劳务工作机制,修订汇编新版《川籍在京农民工服务手册》。持续开展好走访慰问活动,着眼农民工“急难愁盼”问题和需求,发挥四川企业商会和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把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农民工身边。办好就业招聘活动,联合省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开展“携手京津冀·连通就业路”京津冀地区川籍农民工2020—2021求职服务季就业招聘活动,全力助推复工复产,促进“稳就业保收入”。搭建返乡创业平台,大力宣传《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持续开展“双推双助”活动,引导和鼓励更多农民工返乡创业、回乡兴业,巩固脱贫成效,助推乡村振兴。
8.坚决守住“三个不发生”底线。以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大庆驻京信访保障为主线,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减少重点人员进京数量。掌握动态、综合研判,确保摸排无盲区、无死角。紧盯问题,狠抓落实,紧盯短板,强化纪律,综合利用沟通协调、约谈会商等方式助力市州驻京工作组理顺机制、强化保障。严格执行“两个一律”等工作纪律,加强培训教育,做到令行禁止,防止给四川造成负面影响,切实维护首都信访秩序。
9.加强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八种本领”“七种能力”,坚决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着力建设“政治坚定、服务大局、勤勉敬业、团结协作、风清气正”五个模范班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纪律上守规矩、作风上过得硬的驻京干部队伍。提高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从严从实开展目标考核,锻造过硬党务干部队伍。打造党建特色品牌、挖掘培育先进典型,推动驻京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抓好廉政风险防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政府驻京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政府驻京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政府驻京办2021年收支总预算2821.16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3.7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9.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7.4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政府驻京办2021年收入预算2821.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9.26万元,占3.5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1.9万元,占96.48%。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政府驻京办2021年支出预算282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41万元,占36.74%;项目支出1784.75万元,占63.2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政府驻京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21.1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3.7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9.58万元,卫生健康服务支出减少15.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7.45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21.9万元,上年结转99.2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0.64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政府驻京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21.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63.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14.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7.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21.38万元,占92.64%;教育支出5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2万元,占2.92%;卫生健康支出57.79万元,占2.12%;住房保障支出58.31万元,占2.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35.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685.49万元,主要用于:(1)购置办公设施设备。(2)支付单位全年网络、门户网站运行服务费。(3)扎实开展专项业务工作。加大招才引智力度,着眼全省发展大局的重点问题,持续做好“借智借势借力”大文章,主动服务 “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等重点工作。提升经济协作成效,认真落实“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深化拓展“川货进京”,助推更大规模川货出川,持续扩大“川货进京”活动品牌影响力。加强在京政务服务,进一步简化接待工作,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机制等,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政务接待任务。(4)做好在京信访维稳工作。坚持驻京信访工作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紧盯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坚决守住“三个不发生底线”。(5)扎实开展驻京机构党建和服务在京务工农民工工作。加强对在京流动党员党支部的工作指导,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做细做实川籍在京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常态化组织省内重点劳务输出市(州)开展就业帮扶专场招聘,引导鼓励更多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回乡兴业,持续深化关爱慰问活动,把省委省政府的关心关怀送到川籍农民工心中去。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职工学习和培训。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离休人员工资。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9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5.3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及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4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58.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政府驻京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6.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1.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5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政府驻京办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8.5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5.53%。主要原因是:我办一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费近年来持续下降。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一是重要会议、大型活动接待费;二是省际交流合作接待费;三是国内外招商引资接待费;四是其他公务需要开支的接待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1辆,其中:轿车2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停车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要工作、在京政务接待、招商引资、服务在京流动党员及在京农民工等专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政府驻京办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政府驻京办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省政府驻京办下属省政府驻京办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54.98万元,比2020年预算同口径减少16.12万元,减少3.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差旅费减少5.52万元,会议费减少2.92万元,福利费减少6.2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政府驻京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费55万元、机动车保险费7万元、车辆维修保养费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政府驻京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省政府驻京办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部门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本部门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本部门的离退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本部门的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本部门集中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本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本部门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本部门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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