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作家协会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作家协会职能简介
四川省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国家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二)四川省作家协会2021年重点工作
1.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多种形式生动宣传党领导的各项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会员作家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苦练“四力”,走进实践深处,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科学制定我省文学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激励文学川军登高原、攀高峰。举办四川省作家协会系统党建培训班、文学社团培训班。
2.狠抓质量提升。实施文学质量提升工程。围绕“三个一流”工作目标,狠抓精品创作,切实做到质量大幅提升,精品大批问世,新人大量涌现。实施“十百千”文学人才工程。通过新会员培训班、网络作家培训班等活动,服务全省上千名会员作家;通过中青年作家高研班、乡村振兴主题创作培训班,开展“文学川军·百场改稿进基层”等活动,跟踪全省上百名骨干作家;通过重点作家签约、重点题材作品扶持、重点文学作品研讨推介展示等方式,催生十名以上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实力作家。持续推进“阿来影视剧创作工作室”重点项目攻关,开展优秀剧本扶持研讨孵化推介工作。加强文学川军作家群体建设,推进领军作家、骨干作家、新锐作家梯队建设。建立完善文学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选拔优秀作家进行重点题材攻关,冲刺全国重要文学奖项。完善扩大专家库,建立优秀作家库和中青年作家库。
3.打造品牌活动。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主题和主线,统筹开展文学采风、征文征稿和创作成果展示等活动。组织作家围绕重大现实题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乡村振兴、文旅融合、生态文明建设、长征丰碑、“三线”建设、“两弹一星”、四川历史文化名人、文化传承创新等主题进行创作,推出一批精品力作,努力展示好四川形象、讲述好四川故事。扎实推进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征文、川陕革命老区主题采风及主题创作小分队采风采访、藏区黄河主题采风、四川名家散文诗歌作品朗诵会等活动,生动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办好“红色文学轻骑兵·百场讲座进基层”、“川观文学课”、“川籍作家系列讲座”、全国文学名刊主编论坛、全国文学名家四川论坛、全国文学名刊主编论坛、中国•星星年度诗人奖评奖、中国文艺理论前沿峰会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文学活动。
4.拓展文学阵地。做大做强文学阵地。进一步提升《四川文学》《星星》《当代文坛》的办刊质量和影响力、覆盖面、美誉度。加强文学期刊与新媒体融合,做好新媒体运营推广,增强文学期刊互联网传播。全面提升文学公共服务水平,加强与新闻出版、网站、媒体、书店、农家书屋、图书馆等方面合作,畅通作品发表宣传推广渠道,搭建良好平台,让更多优秀文学作品面向新媒体和年轻读者,让文学作品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推进四川文学馆建设。
5.推进作品转化。进一步加强与广播、影视、动漫等部门单位和企业加强联系,紧密协作,夯实源头,强化互动,切实推进我省优秀文学作品进行影视、动漫等的转化和生产。以阿来工作室为龙头,召开剧本研讨会、推介会,精选优秀作品进行影视孵化,推进文学作品转化工作。以网络文学为重点,遴选具有良好社会效应和广泛影响力的网络文学作品进行影视、动漫等转化。
6.深化作协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的要求,不断增强作协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巩固作协改革成果,持续推进作协深化改革工作。调整机关职能职责,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把作协改革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提高作协组织的凝聚力、影响力和工作活力。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基层作协深化改革进一步落地落实。
7.加强自身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完善和细化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管理,推进作协工作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适用于全四川省作家协会系统专业、高效、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努力建设团结、阳光、务实、高效的作协机关,努力建设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温馨之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作家协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四川文学杂志社、星星诗刊杂志社、当代文坛杂志社、巴金文学院、四川省作家协会创作研究室、四川省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作家协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作家协会2021年收支总预算2869.42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4.63万元,主要是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增加相关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作家协会2021年收入预算286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1.18万元,占83.68%;事业收入465.36万元,占16.07%:上年结转2.88万元,占0.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作家协会2021年支出预算286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8.62万元,占63.03%;项目支出1060.8万元,占36.9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作家协会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04.06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26.21万元,主要是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增加相关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01.1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91.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1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2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作家协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01.18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23.33万元,主要是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增加相关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91.66万元,占3.8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14.4万元,占79.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85万元,占6.78%;卫生健康支出90.06万元,占3.75%;、住房保障支出142.21万元,占5.9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1.66万元,主要用于:举办中青年作家培训班,培养文学创作力量。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85.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物业管理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6.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设备购置。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8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开展文学创作、文学交流、文学采风、阿来工作室影视剧本创作、重点文学作品扶持等文学惠民专项业务工作,以及四川省作家协会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办刊和青年作家创作扶持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7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作家协会“630人员”困难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5.2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作家协会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7.8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3.1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万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及离休人员困难补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2.7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4.5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作家协会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7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4.2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47.9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作家协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3.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0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作家协会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文学交流、文学评论及文艺理论研究、重点作品创作等活动的日常公务接待。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6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停车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用、采风及文学交流、精准扶贫活动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作家协会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作家协会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四川省作家协会下属四川省作家协会机关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34.4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同口径少1.28万元,下降0.3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带头过“紧日子”,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四川省作家协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5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机、台式计算机、照相机、打印机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作家协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5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2020年四川省作家协会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赞助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本单位组织开展培训班相应培训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 指本单位机关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履行职责所需的基本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本单位物业管理费、二类及以上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通用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指省作协文学创作专项经费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相关支出等。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 主要指省作协按规定使用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 主要指省作协按规定使用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省作协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省作协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本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困难补贴、遗属生活补助等。
1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