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戒毒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戒毒管理局职能简介。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主要负责全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二)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实施“六大提升工程”,锚定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新成绩,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100周年。
1.实施党建引领提升工程:理顺党组织关系,打造“四好一强”班子,创建“四型机关”,全覆盖政治轮训、政治督查;推进“678”规划,基本配齐所领导班子;扎实开展教育整顿,持续正风肃纪,锻造“四化”铁军;举行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
2.实施基层基础提升工程:创建6个和谐戒毒所,建成的省属所100%通过智慧戒毒所达标验收;集成涵盖全业务领域的9类制度规范,出台管理执法工作指南;建成全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完成智慧安防指挥平台和全息业务平台。
3.实施维稳能力提升工程:维护场所安全稳定,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编制《四川司法行政戒毒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戒毒场所食品安全风险动态A级和安全生产二级达标创建。
4.实施戒治融合提升工程:全覆盖建成统一戒毒基本模式,推进部局示范所建设;在全国推广医联体建设经验,筹备承办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医联体建设现场会;深化运用艾滋病戒毒人员分类管理与关怀救助项目成果;构建形成戒毒人员教育矫治评价体系“四川标准”;推动智慧运动戒毒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力争发布地方标准;开展中医药戒毒探索,逐步形成中医戒治品牌。
5.实施服务质效提升工程:突出“爱之家”品牌效应,出台《工作规范》和《工作指南》,推动形成“乡村+市域”一体化禁毒教育宣传格局;落实川渝戒毒工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构建区域协同“2+4”(川渝+滇黔桂藏)新格局;完善局所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丰富“12348四川法网”戒毒板块功能;拓展所地合作领域,扩大覆盖范围,深化共建共治共促。
6.实施综合保障提升工程:扩大收治规模,优化“一院五区”病残收治格局,创建一级综合医院;统一戒毒场所外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戒毒管理局下级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15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病残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戒毒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456.25万元、其他收入1290.03万元,上年结转27233.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9605.50万元、教育支出265.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9.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6.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5.49万元。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88979.43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711.31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拨款有所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88979.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7233.15万元,占30.6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456.25万元,占67.94%;其他收入1290.03万元,占1.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8897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96.58万元,占41.35%,主要用于保障戒毒管理局机关、下属强戒所(康复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公用经费。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755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9.3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28.39万元;教育培训费支出26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5.49万元。项目支出52182.85万元,占58.65%,主要用于保障戒毒管理局机关及下属强戒所(康复所)特定的行政及戒毒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65.50万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8112.99万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472.37万元;所政设施建设20014.17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98.05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3688.75万元 ;其他强戒隔离戒毒支出6634.12万元;信息化建设96.9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403.65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487.5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拨款有所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456.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947.4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7040.44万元,教育支出254.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9.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6.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5.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456.2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8173.05万元,主要是基本建设支出拨款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4万元,占0.06%;公共安全支出51103.81万元,占84.53%;教育支出254.81万元,占0.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9.33万元,占5.08%;卫生健康支出2615.67万元,占4.33%,住房保障支出3375.49万元,占5.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37.1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强戒所(康复所)必备的设备购置。
2.公共安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27297.1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及单位日常公用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2876.53万元,主要用于系统下属强戒所(康复所)“三岗”人员经费支出及维持强戒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项目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2021年预算数为7549.3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强戒人员的伙食、医疗康复、被服、杂支等费用支出,保障强戒人员的基本生活及医疗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2021年预算数为443.72万元,主要用于强戒人员教育、管理、所政等费用支出,确保开展强戒人员的教育矫治、职业技能培训等,推进场所教育矫治工作。
6.公共安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所政设施建设2021年预算数为2694.00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各强戒所(康复所)所政设施的维修改造,推进戒毒场所基本建设。
7.公共安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6425.31万元,主要用于戒毒系统招录的辅警工资、相应的社保缴费以及辅警的加班、绩效、公用经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强戒工作宣传奖励经费及强戒人员的调遣费、传染病查治等经费。
8.公共安全支出-强制隔离戒毒-信息化建设2021年预算数为49.60万元,主要用于戒毒系统应急指挥信息化建设支出。
9.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54.81万元,主要用于戒毒系统干警的培训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21年预算数为182.06万元,主要用于戒毒系统离休人员工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2021年预算数为2887.27万元,主要用于戒毒系统干警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87.28万元,主要用于戒毒系统传染病等重大卫生防治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2069.60万元,主要用于戒毒系统民警的基本医疗保险。
1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458.79万元,主要用于戒毒系统民警的公务员医疗保险。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2861.64万元,主要用于戒毒系统民警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购房补贴2021年预算数为513.85万元。主要用于在蓉单位民警的购房补贴。
17.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768.10万元,主要用于戒毒系统下属强戒所(康复所)基本建设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525.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821.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341.03万元、津贴补贴11334.41万元、奖金695.08万元、绩效工资52.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69.6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58.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887.27万元、住房公积金2861.6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59.13万元、奖励金2.87万元,主要用于戒毒系统干警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开支;离休费146.19万元,用于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0万元用于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70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8.00万元、印刷费41.20万元、咨询费13.82万元、手续费5.55万元、水费160.30万元、电费252.10万元、邮电费298.35万元、差旅费482.25万元、维修(护)费645.17万元、租赁费72.13万元、会议费28.4万元、培训费254.81万元、劳务费74.77万元、委托业务费40万元、工会经费476.94万元、福利费250.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40.50万元、物业管理费2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8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6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9万元,主要用于戒毒系统各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43.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2.59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81.00万,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支付社会单位及省外强戒所来我省强戒(康复)所开展社会帮教、参观学习等活动的用餐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2.59万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98.31%,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购执法执勤车辆12辆,车辆购置经费增加278.90万元。
单位现有车辆9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8辆,公务用车15辆,其中:轿车55辆,旅行车(含商务车)5辆,越野车11辆,中型客车9辆,大型客车13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78.90万元,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2辆,其中:轿车5辆,旅行车(商务车)2辆,特种技术用车4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69万元,用于 93辆执法执勤用车和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停车费、保险费支出,保障强戒系统行政办公及戒毒场所安全稳定、执法执勤、转运强戒人员、亲情走访、调查取证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戒毒管理局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省戒毒管理局下属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病残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等15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703.4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0.47万元,增长3.83%,主要是增加了人员,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戒毒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386.9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强戒人员生活物资、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加油、公务用车维修和保险、修缮工程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戒毒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7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3台(套)。
2021年安排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2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省戒毒管理局100万元绩效目标及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主动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强制隔离戒毒:
(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康复费、杂支费等。
(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的各项开支,包括教育矫治费、心理治疗费、习艺费、社会帮教费、回访调查费、传染病查治费、诊断评估费等。
(5)所政设施建设: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设施建设及维修、技术装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6)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公共卫生:
(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