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知识产权中心职能简介
一是负责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服务等服务促进工作。建设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工作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创新驱动、对外开放、军民融合和乡村振兴。二是负责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制定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三是负责促进知识产权创造。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导向的创新绩效评价机制,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促进知识产权协同创新,服务创新创业。四是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发展知识产权金融,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评估评价。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五是负责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平台,培训知识产权诉讼、维权援助等从业人员,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建设。六是负责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培育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组织,培养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组织评价体系,指导督导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自律。七是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设全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开发利用。八是开展知识产权开放合作。承担对外开放中的知识产权工作,承办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合作项目。构建知识产权跨境工作服务体系,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预警、布局和维权援助,护航“川企”“川货”走出去,服务外资引智引才。九是对市(州)、县(市、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十是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业务。
(二)省知识产权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与全国全省发展新布局的有机衔接,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系统谋划。与省市场监管局共同编制好“十四五”时期全省知识产权规划,全面对接《面向2035年的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研究明确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工作的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确保规划符合中央要求、满足社会期待、体现四川特色。二是积极参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发挥知识产权作用助力培育新增长极和动力源。履行好《川渝知识产权合作协议》,推动相关任务落地落实。发挥成都极核主干辐射带动作用,将成都都市圈打造成全国一流的知识产权高地。打造川南、川东北两大知识产权“强翼”。专题开展省级新区知识产权服务促进工作,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川渝毗邻地区园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三是聚焦全省创新驱动发展重点方向,大力开展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行动。加强知识产权要素资源向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国家科技创新先行示范区等重要创新载体集聚,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加大对高质量发明专利PCT国际申请、实施与产业化的奖励激励。瞄准高能级创新平台,新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加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和科研院所。四是紧扣扩大内需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商标、地理标志品牌经济培育专项行动。联合相关主办参与单位,全面实施“商标、地理标志品牌经济培育专项行动”,合力落实好八项具体行动,推动四川产品向四川品牌转变发展,提升四川产品品质和附加值,加快形成市场主导、品质优先的科学供给体系。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区域,推动知识产权“上山下乡”,开展商标、地理标志富农兴村工作。五是推动知识产权与经济运行深度融合,以点带面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统筹四川科教人才优势资源,推进知识产权“政产学研用金服”协同创新,加快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产业化、商业化、资本化和证券化,再建一批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基地。申请建设中国(川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金融,争取国家批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支持指导成都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制定并实施促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的专项方案。六是聚焦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打造,实施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工程。落实好《四川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替代性纠纷解决工作体系、工作程序、工作平台和专家智库,新建一批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推动专利代理师协会等各类行业协会规范运行。鼓励重点园区、产业协会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互助基金。建立海外维权援助协作机制和服务网络,发布动态名录、风险提示等信息。实施重点领域维权援助专项服务行动。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四川分中心和天府新区中央法务区知识产权维权中心。七是放大“放管服”改革整体效应,加强知识产权优质服务供给。加强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业务办理的时效性和便捷性。围绕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需求,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供给,加强全省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创建中国(西南)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高水平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建1个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拓展中国(四川)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业务,支持中国(成都)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八是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交流,厚植尊重知识产权的创新创业文化。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四川)高水平建设。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承办国家局相关会议活动。举办好“创新者之夜”“天府知识产权峰会”等知识产权特色品牌活动。联合各类媒体讲好四川知识产权故事。加强培养懂法律、懂经济、懂技术、懂市场、懂知识产权、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推进知识产权工作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推动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主体班有关学习培训计划。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知识产权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机关、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知识产权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知识产权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3459.8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92.73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和知识产权专项培训项目已于2020年底完成,项目结转金额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知识产权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3459.8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6.29万元,占1.3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3.58万元,占98.66%。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知识产权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345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58万元,占58.49%;项目支出1436.29万元,占41.5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知识产权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59.8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4.73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项目和知识产权专项培训项目已于2020年底完成,项目结转金额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13.5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3.92万元、教育支出1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2.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知识产权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13.5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6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机关本级新增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和创新服务工作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3.92万元,占85.96%;教育支出10.00万元,占0.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24万元,占4.63%;卫生健康支出123.23万元,占3.56%;住房保障支出192.48万元,占5.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91.73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机关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中心机关日常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358万元,主要用于:提升全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培育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环境;支持开展大型展会、电商领域、企业走出去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知识产权受理服务、代理质量提升、诚信服务、服务标准化等工作,知识产权保护投诉举报、维权援助和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平台运行及日常工作;培养“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懂科技、懂外语”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努力构建一支规模大、结构优、素质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全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智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战略合作,开展“地标产品助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专题宣传,开展知识产权“五进”专题宣传,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题宣传,编印知识产权宣传资料。
4.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57.6万元,主要用于:承办省政府主办的“创新者之夜--四川省专利奖颁奖”活动、举办第五届“天府知识产权运营高峰会”;完成试点示范工作任务,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服务和管理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推进全省专利技术传播与利用和专利行业数据库检索与利用工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同保护业务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委会和海外应对指导分中心工作。
5.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60.9万元,主要用于:二级预算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保障日常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6.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全省试点示范企业、示范园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全省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政务工作、政务信息报送培训。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职工必要支出及活动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二级预算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职职工职业年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77.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7.1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缴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9.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二级预算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5.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1年预算数为56.96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知识产权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23.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4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67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知识产权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89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14.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兄弟省市来川调研、考察、专利案件(纠纷)公开审理等国内机关公务接待以及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外事接待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加34.95%。主要原因是二级预算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车辆编制2辆。
中心机关本级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二级预算单位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现有公务用车2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89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和过路、过桥、停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机关应急机动、文件交换、基层工作调研、维权援助、省级专利实施与促成项目验收、四川省专利奖现场考察、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委会和海外应对指导分中心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知识产权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知识产权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省知识产权中心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3.14万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20.68万元,下降比例为6.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知识产权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449.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知识产权重大专项活动、知识产权专项宣传、知识产权专项培训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知识产权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省知识产权中心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三公”经费:指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内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购房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知识产权“五进”:指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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