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职能(以下简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简介。
按照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三定方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的办事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承担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秘书长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负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工作;负责常委会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编辑出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报》。
受主任会议委托,拟订有关议案草案。
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同各市、州、县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
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和宣传工作,组织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对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受常委会委托,负责联系宣传新闻部门和常委会机关刊物,分管《人民权力报》和《民主法制建设》杂志。
负责省人大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省人大机关、锦江大礼堂的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
协办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来川视察的接待工作,承办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来川考察的接待工作。
负责省人大机关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受省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秘书长会议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的委托,综合、协调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办事工作机构的工作。
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秘书长会议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重点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常委会领导下,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是服务保障常委会以下工作: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做到一切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落实到哪里。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农业园区、粮食安全保障、河(湖)长制工作、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革命文物保护等法规制定。推进反不正当竞争、中小企业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医疗机构管理、工会等法规修订。开展铁路安全、街道办事处、妇女权益保障等立法调研。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川渝协同立法,赤水河流域保护川黔滇三省共同立法。对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加强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等,依法作出决定决议。配合全国人大做好相关法律案的意见征集工作。完善立法论证、评估、听证制度,做好法规草案通过前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围绕大局强化监督。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紧扣省委关于“十四五”发展部署和“稳农业、强工业、促消费、扩内需、抓项目、重创新、畅循环、提质量”的工作思路,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效能。开展国防、消防、古树名木保护、水利工程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旅游高质量发展及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粮油产业推进、现代种业发展、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省监委专项工作报告,省法院、省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汇报。深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加强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强化审计整改情况监督。
深化代表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加强常委会、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活动,加强川渝代表互动,开展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调研。积极开展代表专业小组活动。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加强代表履职培训,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建设。
提升自身建设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四讲四有”人大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明纪律作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开展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落实情况调研,督促各级各有关方面落实省委部署。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密切与市县乡人大的联系,指导县乡人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继续推进与周边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地方人大议会友好合作关系,加强与国外地方议会、友好组织、侨团侨领的交流合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五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其他事业单位三个。主要包括: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四川省省级机关老干部休养三所、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预算联网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收支总预算11700.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8.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收入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收入预算1170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7.29万元,占0.3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63.61万元,占99.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支出预算117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8.9万元,占74.86%;项目支出2942万元,占25.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00.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68.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一次性结转项目预算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63.61万元,上年结转37.2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98.18万元、教育支出5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2.9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63.61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56.03万元,主要原因是代表履职活动保障经费、收回再安排四川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资金、选举经费等重点刚性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60.89万元,占84.55%;教育支出50.6万元,占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7.02万元;占5.03%;卫生健康支出432.12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732.98万元,占6.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48.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和定额公用经费等支出,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14.21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人大信访工作及其他人大事务支出等项目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373.4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定额公用经费和机关服务中心专项工作支出,保障机关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1551.71万元,主要用于省人代会、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学习会议支出,保障各项重大会议正常召开。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203.5万元,主要用于立法工作支出,切实保障人大常委会履行立法职能。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44.97万元,主要用于监督检查专项支出,切实保障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代表培训,提升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438万元,主要用于代表履职活动支出,切实保障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46.5万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专项支出,用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请求解决问题的权益。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60.4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定额公用支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579.53万元,主要用于挂包帮工作专项经费、离退休工作专项经费、武警安全保卫专项经费、宣传公报专项经费等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5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大机关干部提升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37.4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养老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47.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57.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71.7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60.2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72.7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5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7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18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三公经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3.6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增长3.09%。主要原因是预计车辆维修费支出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6辆,其中:轿车24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越野车6辆,大型客车4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6万元,用于3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领导专车、常委会执法检查和各部门日常出差调研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属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一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省级机关老干部休养三所一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85.55万元,比2020年预算同口径增加402.93万元,增长10.6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代会防疫抗疫支出预算增加和锦江大礼堂运行维护支出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34.34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服务和维修项目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1辆、定向保障用车1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机要通信2辆、统编调研用越野车1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包括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本说明中指定额公用经费和非定额公用经费之和。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1年省对市(州)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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